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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取得延期交房的证据?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教你如何正确维权

148****5107 | 2019-10-23 06:48:43

已有5个回答

  • 138****4876

    利益,**好在诉讼前要联系多的业主一起诉讼,这样有很多好处:1 人多力量大,人多首先
    是会受到法院的重视,对判决结果非常有利;2 人多收集的证据就比较多,一个人的证据大
    家都可以共同使用,有用的证据多了胜诉的几率就大;3 人多诉讼成本就低。对于逾期交房
    的案件要聘请律师,逾期交房违约金案件比较专业,律师有这方面的经验。律师可以帮你收
    集及分析相关证据,并且可以代理诉讼的全过程,可以节省你的时间和精力。**重要的是人
    多每个人所交的律师费就会降低,这样就可以减少诉讼成本。
    二关于证据的搜集
    逾期交房违约金案件重要的问题就是逾期时间,那么就要取得逾期交房时间的证据。
    首先开发商要交房必须具备交房条件,在没有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一直要计算到其具备交
    房条件,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次,在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的
    情况下,他会通知你收房,一般通知方式有报纸公告和寄信通知等方式,这时我们就要保存
    好报纸和信件来证明其逾期时间。再有就是在与开发商逾期交房之后进行协商赔偿时进行取
    证,将开发商所说的录音,**好整理出书面的东西让开发商签字。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找到
    你自己认为可以证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证据,愈多愈好,在诉讼前交给律师来挑选其中有用的使用。
    三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
    开发商没有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按时交房,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要求赔偿逾期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49:08
  • 131****5499

    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构成违约的。既然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约定。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满足条件的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根据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而当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购房者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49:03
  • 131****5373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未依约交付房屋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买方主张按逾期交付使用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结合本地区房屋租赁现状和涉案房屋具体位置,来确定逾期交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怎样才算开发商逾期交房?
    关于房产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基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
    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
    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
    5、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
    6、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补充条款约定的,但因开发商没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
    二、如何计算逾期交房的损失
    对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条款,往往在购房人与房开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时,就有约定,
    2014年4月,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了编号: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其中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约定:“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2)不作累加 】 。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 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 比率)。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 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 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 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约定的违约金偏高或偏低怎么处理?
    遇到逾期交房的情况,一般会以“有约定按约定”来提出处理。但是,有时遇到约定偏高或偏低时,就会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没有约定计算方法怎么办?
    而逾期交房的损失如何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计算方法,则一般可以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来明确权益。
    三、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48:59
  • 155****4607

    律行天下团队按:每一次房市的异常波动,都会大面积爆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尤其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我们团队通过对浙江地区和上海地区人民法院 2015 年至今的 150 余份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分析,归纳出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以供读者参考。



    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问题解析

    执笔整理丨刘移 陶鸿 陈鑫范



    ■ 本文原文载于律行天下团队微信公号(ID:lxtx-cxf),经本文作者授权发布,特此感谢。如需转载敬请移步律行天下团队微信公号另行取得授权。



    阅读全文

    、因卖方违约引起的纠纷
    01、“一房二卖”引起的纠纷

    案例索引:(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2955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上诉人(一审被告、卖方)与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买方)通过A公司居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售了系争房屋,买方支付了部分房款及中介费,双方办理了网上备案登记。次日一审被告又与案外人郭某通过B公司居间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郭某支付了部分房款。后一审原告发现系争房屋存在“一房二卖”情况,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

    1、解除买卖合同;

    2、返还已付房款;

    3、支付违约金及中介费。



    【法院判决】

    判令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违约金,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问题】

    在房价剧烈波动,尤其是房价异常上涨时,“一房二卖”的现象便尤为突出。“一房二卖”一般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前后两份买卖合同各方中仅有一份合同当事人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另一个没有办理。我国物权法规定,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即表明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动,即该买卖合同的买方已经确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其他合同的买方只享有买卖合同约定的债权,其只能根据合同约定行使债权性权利。



    第二种是前后两个买卖合同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于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则数个合同的买方处于平等的债权人地位,此时买方无权直接支配买卖标的物,只能请求卖方履行相关义务,买方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实际履行是违约的一种补救方式,若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即:

    (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则不适用实际履行。另外,在数个买卖合同均适用实际履行的前提下,确定买方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可以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买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

    (2)买方是否已经付清房款;

    (3)房产是否有买方附加的价值;

    (4)履行成本问题。



    另外,适用实际履行一方,并不妨碍其再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权利。



    02、因房屋质量或权利存在瑕疵而引起的纠纷

    (1)购买二手房,卫生间漏水引起的纠纷

    案例索引:(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9932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向被告购买一精装修房,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后涉案房屋楼下 1703 室住户卫生间漏水,经鉴定为涉案房屋装修瑕疵。1703 室住户起诉原告要求维修及赔偿损失,法院判决原告支付赔偿金及维修损失费。后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支付维修费、赔偿损失和因漏水及维修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居住所产生的租赁费。



    【法院判决】

    判令被告应支付原告维修费、赔偿损失以及酌情确定修复期间造成系争房屋无法居住的损失费用。



    【法律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房屋的隐蔽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由卖方或开发商承担,应根据隐蔽质量瑕疵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若该隐蔽质量瑕疵是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购房人可向房屋的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反之,若瑕疵并非房屋本身所固有,而是由于卖方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产生,购房人对此亦不知情,则应由卖方承担责任。



    ( 2 )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引起的纠纷

    案例索引1:(2015)闵民五(民)初字第1121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中介上海台庆公司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由被告向原告推荐案外人龚某某的房屋,被告公司员工与龚某某均告知原告,系争房屋只有一个抵押权人,系自然人,原告向中介公司支付了首笔款项后,该抵押权人可以撤销抵押权,使房屋得以正常交易。原告支付了**款和中介费,后发现系争房屋还有另一抵押权人为银行,中介主动要求解除合同。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中介费及代收的定金。



    【法院判决】

    判令被告返还中介费,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问题】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具有抵押的房屋,因在抵押权未被完全涤除前可能无法进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之重大交易风险,故房屋的抵押信息对买方购买房屋属重大决策事项。故隐瞒房屋抵押事实,应对此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48:55
  • 136****2341

    投诉四步曲

    第1步: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交房时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等材料。生活中,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实际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即通知购房者入住。因此,购房者在实际验收房屋时,应当注意水、电、气是否开通,是否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同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第2步:不可抗力非全免责

    非开发商原因并不必然免除赔偿责任,恶劣天气等并不等同不可抗力,根据《合同》的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只有发生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必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证明文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三步: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购房人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步:注意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应当自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两年内向开发商索赔延期交房的损失。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开发商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的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因此,购房人在解决纠纷时,应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如通过书面函件以邮寄方式索赔,以避免因索赔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违约金支付问题

    (一) 行使合同解除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法律规定含义有三点:1、 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2、催告后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远性地丧失了解除权。

    (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择一金额较高的要求开发商赔偿。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有哪些赔偿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计算违约金一般有几种方法:1、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时间计算。2、延期交房违约金金额计算。

    案例:业主的房子10年购买,当时的房价XX万元,合同标明12年12月15日交房,实际是到了13年3月20日交房,延期95天,合同写的是延期半年内按当期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半年之外按银行当期利率的4倍支付违约金,请问开发商应该付给业主多少违约金?

    回答: 按日计算。公式:房价XX万×该利率÷360×天数×2。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48:51

相关问题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哪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损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举证证明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有多少,故应当由遭受损失一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遭受损失一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而应当由另一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笔者认为,首先,“谁主张,谁举证”是一项基本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均应当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在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情况下,仍应当由主张调整违约金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但应注意的是,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并非直接是损失的大小,而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损失的大小只是其承担举证责任范围的一部分。其次,法律之所以赋予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权利,是为了避免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而造成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失衡,体现的是民法上的“公平”原则。但如果将举证责任强加在遭受损失一方身上,在其难以举证证明损失大小的情况下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其本身便难谓“公平”,与法律规定此项制度的本意背道而驰。因此,第一种观点实不足取。在本案中,双方将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约定为日万分之五,某康公司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便应当由某康公司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给李某勤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一审法院直接认定在无证据证明逾期交房给李某勤造成具体损失金额的情况下,应当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作为认定损失的依据,而并未指明应当由哪方对违约金是否应当调整承担举证责任,存在不当之处。对此,二审法院予以明确。2、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认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违约金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确定,故开发商首先需要举证证明的便是逾期交房所造成损失的大小。然而,购房者因逾期交房所遭受的损失可能会受到购房的用途、

    全部5个回答>
  • 保留购房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等材料

    全部3个回答>
  • "一诉前应该联合业主,做好收集证据的准备1 人多力量大,人多首先是会受到法院的重视,对判决结果非常有利;2 人多收集的证据就比较多,一个人的证据大家都可以共同使用,有用的证据多了胜诉的几率就大;3 人多诉讼成本就低。对于逾期交房的案件要聘请律师,逾期交房违约金案件比较专业,律师有这方面的经验。律师可以帮你收集及分析相关证据,并且可以代理诉讼的全过程,可以节省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重要的是人多每个人所交的律师费就会降低,这样就可以减少诉讼成本。 二关于证据的搜集1逾期交房违约金案件重要的问题就是逾期时间,那么就要取得逾期交房时间的证据。 逾期的开始时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计算违约金截止时间是具备交房条件并有效的通知。2在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也会通知收房,一般通知方式有报纸公告和寄信通知等方式,业主要保存好报纸和信件来证明其逾期时间。3再有就是在与开发商逾期交房之后进行协商赔偿时进行取证,将开发商所说的录音,**好整理出书面的东西让开发商签字。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找到你自己认为可以证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证据,愈多愈好,在诉讼前交给律师来挑选其中有用的使用。"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开发商签的合同 交房逾期有支付逾期金的

    全部6个回答>
  • 现在大家买的房很多的期房,都是交完**款后,等个几年才能交房的。近几年,时有发生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事情,这就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问题,业主是可以提起索赔的。那一旦发现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业主们应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购房者需要保留的证据材料 购房者应从购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2、提起诉讼应应该注意这几点 第一,在思想上应客观理性。 第二,应全面分析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及其影响,确定责任是否明确。 第三,应全面审查评估证明开发商违约和应承担责任及应赔偿损失的证据材料,评价其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评估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同时确定诉讼请求。 第四,合理确定诉讼策略并充分假定开发商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做好应对准备。 第五,对诉讼可能产生的花费及耗费的时间和可能发生的败诉后果进行物质和心理上的准备。 第六,选择恰当的诉讼时机。 第七,审时度势,把握时机,以和解或判决方式终结诉讼。 第八,购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况时,除了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认购书、开发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还要注意不要超过提起诉讼的时效。 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处理方法就和您分享到这里,给您做个参考!各地的关于逾期交房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所以您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多加注意,值得注意的是”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不能全免责“,您可以建个业主QQ群,如果有什么问题大家也可以相互交流,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