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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不用的话退吗?如果房子退了,住房维修基金能退吗?

158****0825 | 2019-10-23 16:53:19

已有3个回答

  • 157****2519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查看全文↓ 2019-10-23 16:53:43
  • 138****5402

     房子卖了是不能退还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只有一种情况可以退,那就是房屋灭失。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房子卖了,维修基金也要同时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可以协商是否由买方给予卖方部分或全部补偿。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查看全文↓ 2019-10-23 16:53:39
  • 132****7764

    住房维修基金在退房后不可以退款,有几个情况请参考:
    第一、房屋维修基金支配权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选举组成),这基金的钱只能用于该小区房屋维修保养。
    第二、房屋维修基金保管、监督、管理是房产局物业管理所。
    第三、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要转到买房人名下,只是表明这房屋已交维修基金及金额,不代表业主拥有这资金支配权。

    查看全文↓ 2019-10-23 16:53:35

相关问题

  •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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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退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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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维修基金能退主要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退还维修基金余额:  (1)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已缴存维修基金后,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  (2)已缴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迁等造成灭失的。到哪申请退还维修基金:  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或被拆迁房屋权利人应当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出退还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申请。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材料: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按照相关规定,退、换已购商品房退还维修基金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申请同时退还。开发建设单位或者购房人到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领取《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退款审批表》后,应提交下列材料:退契税凭证、经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加盖专用章的《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退款审批表》、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分别持有的原《维修基金交款收据》(第二联)、开发建设单位开具的已收到退还维修基金的财政局统一收据和购房人身份证。  (2)被拆迁房屋权利人申请退还维修基金。需填写《灭失商品住宅房屋维修基金退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核准注销通知书》、《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收据》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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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如下情形,可以主张退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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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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