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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改造棚户区?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有什么措施?

153****2193 | 2019-10-24 16:40:01

已有3个回答

  • 141****3148

    一、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二、棚户区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1、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按照一定比例置换,如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
    2、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查看全文↓ 2019-10-24 16:40:42
  • 151****1810

      一、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突出重点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要首先解决林场(所)中的住房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居住困难。各试点单位要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对棚户区改造建设方案和新建住宅分配方案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困难、**急需的职工率先享受到棚户区改造的成果。如发现利用棚户区改造工作之际搞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停止该单位的试点资格,收回国家投资,并提请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和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搞好试点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强化部门间通力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是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对棚户区改造试点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要会同本省区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报国家审批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棚户区入户调查、拆迁、施工、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实施管理工作等。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林业(森工)、发展改革部门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全省区住房保障规划,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对纳入棚户区改造试点的项目,要优先予以受理,加快审批进度,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年度计划建议方案,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分解下达明细计划,监督工程实施进展。
      三、抓紧前期工作,加快实施进度
      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规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和用地计划、建设许可等审批手续。要充分尊重民意,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做好拟改造棚户区的拆迁、安置等各项准备工作。各试点单位接到中央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后,要抓紧开展钢材、水泥、木材、玻璃等建筑材料以及相关设备采购,确保在2009年3月份前将新增中央专项资金全部形成实物工程量。
      四、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的《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各省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变更或调整建设内容。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制等项制度。要严格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全面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勘察、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注重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设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改造质量,满足居民入住使用基本功能要求,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经得起历史考验、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配套政策
      各试点省区要积极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国家将把省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安排今后年度棚户区改造投资的重要依据。要积极争取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多渠道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土地、拆迁、税费、产权等方面参照当地城市、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相关政策执行。
      六、强化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以及试点单位,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资金

    查看全文↓ 2019-10-24 16:40:33
  • 142****3026

    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
    1、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
    2、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
    (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3、第八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
    (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
    (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
    (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
    (5)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查看全文↓ 2019-10-24 16:40:22

相关问题

  •  做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名党务工作者,笔者认为,在棚户区改造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一、加强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1、棚户区改造是一件大事、难事,也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好事,是落实“职工是第一牵挂”、“职工利益高于一切、造福职工重于一切、实现职工愿望高于一切”理念的具体体现。为此,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是今年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需求。做为基层党组织要把对棚户区改造的宣传作为一个战役,树立“超常规”的工作理念,精心组织、精心谋划、精心筹备,把意义讲情,把问题讲明,把政策讲透,强有力的宣传,把省委省政府对棚户区居民的温暖和关怀宣传到每家每户,使棚户区改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和谐的舆论环境。2、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是一项政策很强的工作,在宣传中要把握好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宣传、政策宣传、进度宣传、典型宣传及稳定宣传。3、通过会议、简报、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把职工的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并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及时、准确、生动、突出宣传的时效性和鲜活性。二、在棚户区改造中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拆迁工作是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也是职工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决定着今明两年棚户区改造能否顺利完成。为此,在棚户区改造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1、发挥堡垒作用,合力攻坚,打响拆迁第一仗。每名共产党员要以“叫响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本着“两不误、两促进”(安全生产、棚户区改造)的原则,全力实施拆迁工作。基层党组织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高度出发,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精心组织、和谐工作和人性化服务,来破解大量拆迁难题,力求对职工提出的每个问题在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上形成共识,及时妥善处理好拆迁难题,同时,注重做好弱势群体的安置,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联系房源、搬家,并设法办理补助。党员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亲自带领工作人员入户与动迁居民零距离接触,了解情况,告知政策及惠民措施,及时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敢于碰硬,使拆迁工作顺利推进。2、发挥模范作用,身先士卒,唱响主旋律在棚户区拆迁工作中用共产党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先进事迹感染、鼓舞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迎难而上,拼搏进取,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积极投身拆迁工作。3、发挥表率作用,身体力行,叫响我是共产党员每一位从事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为被拆迁居民、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坚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为被迁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深入社区了解排查难点,共同谋划、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深入到“钉子户”家中,宣传党和政府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和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与爱护,切实做好思想工作;深入到特困户家中,排忧解难,全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力做到四深入的同时,教育全体党员人人争做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模范;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的模范,在拆迁工作中真正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三、加强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棚户区改造不仅没有太多经济效益回报,而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要克服重重困难,将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和谐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靠的是公心要营筑。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民心工程”,更应是“阳光工程”,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必须加强对本单位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阳光操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一套监督机制,把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点环节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把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绝不能片面追求速度,忽视质量、安全,应实行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决不能出现漏洞。要把好设计审查关、材料购进关、隐蔽工程关与竣工验收关,使棚户区改造工程真正成为高质量的“廉政工程”、“标杆工程”,赢得群众的支持与尊重。总之,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的作用,秉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做到与民共忧乐,得到职工的理解和拥护,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平稳、顺利、和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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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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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我们这边幢搂,住户较多,年老体弱者多,出行很不方便,又没有工职人员,在大家按照棚户区改造的条件下,组建了电梯安装,却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阻止,请问难道我们就不复棚户区改造的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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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棚户区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四、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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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棚户区的改造的补偿标准,全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按照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政策为准。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得降低。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补偿包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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