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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如何进行遗产分割?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该如何进行遗产分配?

145****8017 | 2019-10-25 02:36:38

已有3个回答

  • 143****5635

    房产没有办理的房子,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查看全文↓ 2019-10-25 02:37:06
  • 154****3811

    1如果上述房产都是私房,只是因为手续问题没办理下产权证的话不影响继承的手续,那合同和发票或者相关房产部门的证明可以代替产权证作为财产凭证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上述房产的继承人是你老公的母亲 你老公及他所有的兄弟姐妹(如果你婆婆去世,你老公只有一个哥哥的话,继承人就是兄弟两个)3继承去放弃继承都是允许的, 继承人可以协商谁继承哪套房子,都是可以的.继承要去公证处办理.家里去一个人先拿手续表,然后材料全后一起去办理

    查看全文↓ 2019-10-25 02:37:02
  • 138****1453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无法分割。
    因为想要做遗产分割的房产,必须要有房产证才能做出分割,否则就是在证明房产的所有权上你就无法提供给公证处或房管局进行确权认定和分割房产。

    查看全文↓ 2019-10-25 02: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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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没有办理的房子,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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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遗产在继承上,跟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并无区别,也是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所区别的是,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二,关于遗产继承后的分割问题: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三,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四,继承开始后的分配原则:(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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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假如说房子、家具是在他们结婚后购置的,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发生继承时,首先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才能对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继承。也就是说妻子首先应当得到大约是房子、家电总价值的1/2,然后,将剩下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妻子、父、母三人之中平均分配。2、按房子、家电目前的市场估价计算。3、关于第三个问题,表述的不太清楚。是否是指如果不将房子卖出,可否某一方得到房屋产权而给予另一方金钱补偿,以及房屋过户能否在未补偿完毕之前办理?如果是这样的话,答案是肯定的。继承人可以协商处理遗产的具体分配方法,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完全可以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而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当于继承份额的补偿。其次,如果各继承人达成了上面关于房屋继承的协议,此时便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当然是要有书面的约定)。因为,一旦达成此协议,就可认为取得补偿的继承人因为得到了新的债权而自愿放弃了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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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法律上她们肯定有权利分财产,因为她们都是老人的子女,拥有老人的血脉,就算没有尽赡养的义务,但你们没权剥夺她们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第二、你们可以通过多方协商制定继承房屋的分配率,可以商议有人付钱获取房屋所有权,有人收钱放弃房屋所有权等方式进行分配。继承房屋后如房屋出售转让是要缴继承税的,税费很高的,这要计算清楚。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遗产分配,提交所有赡养老人、殡葬费用等的书面证据,可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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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法律上她们肯定有权利分财产,因为她们都是老人的子女,拥有老人的血脉,就算没有尽赡养的义务,但你们没权剥夺她们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第二、你们可以通过多方协商制定继承房屋的分配率,可以商议有人付钱获取房屋所有权,有人收钱放弃房屋所有权等方式进行分配。继承房屋后如房屋出售转让是要缴继承税的,税费很高的,这要计算清楚。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遗产分配,提交所有赡养老人、殡葬费用等的书面证据,可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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