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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却单方违约如何赔偿?承包土地违约赔偿金如何规定?

145****8065 | 2019-11-05 10:21:36

已有5个回答

  • 141****9995

      一、土地承包方的违约形式有哪些
    (一)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土地管理法对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转用审批程序和征地、用地批准程序。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方未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手续,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其行为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指由于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式经营、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取土、采矿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破坏耕作层等严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损害。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0条第2项规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因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有依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的义务。承包方应当依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数额交纳承包费,不得无故逾期交纳、拒绝交纳或少交纳,否则,即构成违约。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承包费或交纳承包费等方面产生争议的,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农业承包合同中,对承包金额或交纳承包金的比例或者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照本规定第8条的规定处理”。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时,对承包合同中所约定的承包方应当承担的义务中,超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但是,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查看全文↓ 2019-11-05 10:22:37
  • 136****9630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查看全文↓ 2019-11-05 10:22:21
  • 131****5202

    没规定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可以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赔偿受害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9-11-05 10:22:15
  • 133****4318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还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管理你们村的土地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而不是镇政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承租户与本村签订二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除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征收外,包刮镇政府在内的其它任何单位或组织都是没有权利撤消或解除承租户与本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查看全文↓ 2019-11-05 10:22:08
  • 147****0750

    补充回答:
    1、是和政府签的合同了?
    2、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不是不可抗力,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为你办理房屋使用证的,就是违约,其他部门不同意,是政府协调不力,不属于不可抗力。
    3、你说“政府同意协商帮助我们办理养殖所需的房屋使用证”,当初合同中约定的就只是办理使用权证、而不是产权证吗?如果是,现在政府能为你们办下来使用权证、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办理使用证的期限的,不算是违约。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使用权证的期限、现在已经超期,即使政府现在为你办理了使用权证,也仍然是违约了。
    1、“我想问一下这是我们违约吗?”:对方违约在先、导致你方不能履行,你方不属于违约,而是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你方无法履行合同。
    2、你可以:书面催促合同对方按合同约定为你方办理房屋使用证,如果对方仍然不办、或是以行动表明将不履行,你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
    3、“甲方说乙方必须养殖鹿、野猪20头以上,但为标明为达到标准示为违约”:不管合同中是否标明什么是违约,只要一方有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就是违约,因为已经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违约的含义就是违反约定,不用另行注明。
    4、“按照什么指标赔偿那”:合同违约的赔偿,按《合同法》的规定应是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合理的合同实现守约可以获得的预期损失。
    5、你的问题:不涉及土地占用、农有地转建设用地问题,只是耕地转畜牧用地问题;而且你想解决的也不是土地纠纷,而是合同违约,因此我认为不适用《土地法》的规定,而应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查看全文↓ 2019-11-05 10:22:04

相关问题

  • 土地承包合同如果一方违约,且属于根本违约,单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第一,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无论预期违约还是实际违约,只要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即为根本违约,可导致合同的解除。第二,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另一方仍有请求赔偿的权利,亦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若不属于根本违约,则按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应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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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内同确定是否违约,比如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在某种条件下允许单方终止合同的,不属违约如果属于违约的话,一般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只是利益填补的原则。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方法,可以参照,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因为对方违约所给你们造成的损失。这个损失一般是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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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则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另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有义务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对方违约的事实,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等,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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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方毁约造对相对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理的预期收益。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违约损失的,按约定金额或标底额承担违约金的赔偿,但一般不能超过标底总额的2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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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合同约定,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没有约定的要赔偿守约方违约金。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比例的,但是赔偿标准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过高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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