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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房产遗嘱生效?房屋遗嘱范本怎样写,**具有法律效力?

154****1207 | 2019-11-10 21:40:10

已有5个回答

  • 144****2818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高。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相关法律法规: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查看全文↓ 2019-11-10 21:41:04
  • 157****1464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遗赠有效的条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遗嘱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为遗赠。遗赠人有无遗嘱能力也以遗嘱设立的当时情况为准。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以遗赠人死亡时继承人的状况为准。
    3、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合法定形式的,遗赠无效。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遗赠人死亡时已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但也应以活着出生的为限。
    5、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关于丧失受遗赠权的事由,我国继承法中没有明文规定,通说认为,应当适用关于丧失继承权的规定。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查看全文↓ 2019-11-10 21:40:55
  • 134****2752

    我国《继承法》规定,书写的遗嘱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自书遗嘱,二是代书遗嘱。两种遗嘱有效的写法分别有如下要求:

    一、自书遗嘱  

    1.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2.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查看全文↓ 2019-11-10 21:40:42
  • 138****5878

    自书遗嘱要求是把遗产情况和确定的归属等内容写清楚,全文由立嘱人亲笔书写,并亲笔签名写好日期。基本上就要以有效。
    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一般来讲,夫妻有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共同财产中,一方有权处分一半的份额。处分超出个人财产部分的,超出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但不会直接导致遗嘱全部无效。

    查看全文↓ 2019-11-10 21:40:32
  • 153****4723

    .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好就去公证一下。

    查看全文↓ 2019-11-10 21:40:26

相关问题

  • 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比较重要,公证可以防止因为形式上的瑕疵而导致出现遗嘱无效的现象。与各种合乎法制的遗嘱形式相比,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排在首位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有效的关键取决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可靠,处分的财产是不是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为了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在死后可以得到实现,让遗嘱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可靠的办法就是将所立的书面遗嘱办理公证,使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得到法律许可,以免法定继承人和其他人日后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产生怀疑与遗嘱受益人发生争执。二、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遗赠有效的条件: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遗嘱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为遗赠。遗赠人有无遗嘱能力也以遗嘱设立的当时情况为准。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以遗赠人死亡时继承人的状况为准。3、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合法定形式的,遗赠无效。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遗赠人死亡时已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但也应以活着出生的为限。5、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关于丧失受遗赠权的事由,我国继承法中没有明文规定,通说认为,应当适用关于丧失继承权的规定。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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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自书遗嘱  1.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2.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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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继承法》规定,书写的遗嘱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自书遗嘱,二是代书遗嘱。两种遗嘱有效的写法分别有如下要求:一、自书遗嘱  1.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2.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注:《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有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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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该分情况讨论。(一)合法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所谓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二)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所谓违法的小产权房,即非法占用集体用地或者闲置的国有土地,将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变相流转或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性质,在没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设,并直接在市场上销售的“三无”违法建筑。根据《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而建设方或销售方本身不具有此类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其处分房屋的行为应该是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所有权人的追认。因此,提醒大家在小产权房的交易上,应当重视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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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给您一则范文供您参考。  遗 嘱      立遗嘱人:XXX,性别: , 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本人XXX为避免去世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特立遗嘱如下:在本人去世后,将位于 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中属于我的部分,全部由我的 (继承人关系、姓名)一人继承。   以上遗嘱是本人自愿所立,本人立此遗嘱时头脑清晰,表述真实,未受他人胁迫,本人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清楚。                   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 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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