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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如何拆迁?遗产房子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151****5163 | 2019-11-14 06:52:45

已有4个回答

  • 153****4082

    如果是遗产的话,死者留有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全文↓ 2019-11-14 06:53:22
  • 157****2307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查看全文↓ 2019-11-14 06:53:16
  • 144****8908

    1、遗产继承必须优先进行公证继承。
    2、继承后如果是按照住宅面积补偿的,需要一起领取补偿后分割;如果还按人头的,也可以各自处理
    通常在遗产继承涉及到一个继承权 以及放弃继承等问题,所以遗产的实际继承,必须进行法律公正,然后才能谈后续的产权补偿
    如果母亲只有两个儿子继承人,但是有可能某一方放弃继承或者其他,这些在遗产继承公证之前,是不知道的,拆迁补偿也不知道具体是给谁的
    所以这些必须先办理遗产的继承公证,并且完成那三分之一产权的过户
    如果有7个子女,而且没有人放弃继承权的话
    那母亲的这三分之一产权就会分成7分,每人继承一份,占有三份之一的两个儿子,可以再加上二十一分之一
    对于遗产的概念 可能你还没有清楚,只能是死者的财产,所以遗产只是三分之一的房子产权
    另外的三分之二属于两个儿子(要确认房产证上是有三个名字),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不是遗产
    如果你这么纠结,对方一定要分,除非有人拿证据证明那三分之二不是两个儿子的,是死者的
    如果做得到,可以要求分整个房子

    查看全文↓ 2019-11-14 06:53:11
  • 152****1124

     一,遗产房的重建和拆迁补偿的分配:
      1,已经继承完成的遗产,当事人应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2,继承人太多,不能分割的,可以协商处理,受让产权的一方,折价补偿其他未受让方;
      3,继承人各方放弃产权的,可以出售后,按继承份额分配该款项;
      4,拆迁补偿分配参照上述重建房处理;
      5,拆迁补偿可当然也可以直接选择货币补偿;
      6,如果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二,房屋遗产继承公证: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查看全文↓ 2019-11-14 06: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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