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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什么情况不计入建筑面积?

151****4889 | 2019-11-14 18:06:47

已有3个回答

  • 151****3510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7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8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9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坡屋顶等空间,1.2米以下的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
    与建筑内部不相通的变形缝不计入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9-11-14 18:09:25
  • 143****0149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查看全文↓ 2019-11-14 18:09:12
  • 131****7719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建筑面积,是地产名词,与使用面积及使用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因应国家地区不同,其定义和量度标准未必一致。建筑面积一般大于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是建设工程领域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查看全文↓ 2019-11-14 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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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27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7 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8 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9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坡屋顶等空间,1.2米以下的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与建筑内部不相通的变形缝不计入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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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住宅的建筑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有:(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和挂(壁)板,如:柱、垛、勒脚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60厘米以内的钢梯。  (3)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  (4)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间。(5)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设备层)。  (6)单层住宅的分隔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7)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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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3.0.15规定:1,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面积,也就是该楼有多少层,就按照每一层的面积乘以层数就是该楼梯间的面积;2,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公式是:楼梯间的外围长乘以宽;2,楼梯层高是指不足2.2米的,按照50%计算面积,超过2.2米的按照全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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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1章第1.0.3条第8款和第4章第43.1及4.3.2条规定:下列按建筑按**高点计算高度:1)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2)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其余地区建筑: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1)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2) 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3) 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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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计算在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垛、挑沿、半圆柱、勒脚、台阶等。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4、无柱雨篷。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6、骑楼、过街楼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层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园、泳池。8、消防、检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9、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水塔、储油(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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