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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拆迁办谈?我家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和理怎么和拆迁办谈?

138****7304 | 2019-11-15 10:57:58

已有3个回答

  • 144****9249

    有合法手续的可以全额补偿,否则酌情补偿。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

    查看全文↓ 2019-11-15 10:59:00
  • 142****3244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还可以找律师介入。
    达不成协议的话,只有在政府作出了拆迁补偿决定之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9-11-15 10:58:47
  • 152****2682


    (1)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

    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三、主导方式不同

    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房屋拆迁为政府引导或准予,可由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委托拆迁三种形式。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查看全文↓ 2019-11-15 10:58:42

相关问题

  • 1 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暂时不要签拆迁协议,与相关联的部门进行协商。2 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也可以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3 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1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2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3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4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5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6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注】涉及不能确定的法律条文,可以参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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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去找拆迁方谈,什么也不谈,让他来找你谈,等什么时候你认为对方给的条件可以啦,你们就拍定.不过不要把你的条件要的过高,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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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关于与拆迁办谈拆迁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朋友总结的经验:方案一定要由拆迁办先提,你只需回答 同意或不同意 ,等到他们的方案接近你的预期后 你可以跟他们具体谈包括你拍来的价格 加上费用 加上 租金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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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关于拆迁谈判(实际是协商),法律、法规层面是允许的。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第二、谈判无定势。个人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准备工作。1、充分了解涉及动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政策。涉及拆迁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那么主要的法律、法规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涉及的拆迁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的,则主要依据是国务院令第590号。作到明确法律、法规层面是如何规定,以便判断自己公平、合理、合法的目标是否可行。2、搜集对方是否存在违法拆迁行为的证据、增大自身谈判的砝码。对于是否合法行为的判断,应当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比如涉及到征收拆迁集体土地性质的,那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即,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否则属于违法拆迁。那么对于程序方面,是否履行公示公告程序的,具体可以直接参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对于涉及到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那么直接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的比较详细,可以直接查询参看即可。3、协商谈判的过程,并无定势,也无固定的话术,可以委婉,也可以直接。这均是当事人拥有的合法权利。4、切忌,协商谈判久拖不决,错过司法救济的时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5、上述问题中提到“房屋的面积和拆迁款”,房屋和土地面积是计算补偿的基础,毫无疑问,这是补偿的核心要素,但是直接针对这些,并没有多大的谈判空间。比如关于房屋面积,一般是可以通过证据固定的,关于标准,法律法规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通过上述的思路,才能有效的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大化。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关于评估机构的产生,评估方法,可以直接参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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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首先,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策往往会在某些个环节与法律相违背(先拆后补、程序不合规等等)。相信大家在身边都听过一些这样的例子,签了字之后发现补偿却没有按照事先约定一样,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就处于被动的情况,无法得到预期安置补偿,因此在签字之前一定要谨慎。建议:应该在熟知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找到违法点,保持定力据理力争,还能够确保本属于自己的拆迁赔偿不被压缩。当然,如果政策有效,且拆迁条件都符合,也不可无理取闹。二、消除信息偏差,拆迁项目摸底。孙子兵法中有句话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就要求我们不单单要真正了解自己的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反应。在交涉的过程中,及时清楚对方的反应不仅有助于判断自己如何采取下一步行动,还可以帮助我们预测对方接下来的行动。这时作为被征收人需要自己搞清楚这么几个关键问题。拆迁施工工期是多少?(不能按时完成拆迁对方有损失)目前实际的拆迁进度?(这个很容易)其他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多邻里走动)目前拆迁方给出来**高的价格是什么?(了解上限)要求信息公开,了解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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