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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居民如何继承父母集体土地房屋?土地证可以改名吗??

136****8566 | 2019-11-15 14:43:02

已有3个回答

  • 145****8963

    房地产权证的定位不是全国都一样的标。有的地方已经是土地、房产两证合一了,一本房地产权证上就记载了土地和房屋的权属信息。有的地方还没有做到两证合一,还是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一本房屋权证。
    拆迁补偿分为地面附着物补偿(房屋、树木等)和土地征地补偿。没哟土地证的话,那就没有征地补偿款,只补偿地面附着物。
    如果要说区别,两者的差异在土地出让金上;例如:同样的100平米的房产,分摊土地为50平米,其中一套有土地证,一套没有。周边同类土地价格为100万元/亩(按照每亩=666.7平米计算),那么有土地证的房产将比没有土地证,在补偿时候多得74996.25元钱。

    查看全文↓ 2019-11-15 14:43:45
  • 134****9154

    你好,因为你是城镇户口,因此给你一下解答:
    1、继承后,土地证不能改成你的名字,但根据地随房走,房子你能继承,即房子是你的,所以你仍然享有土地使用权,但就是不能把证改成你的名字;
    2、土地使用权证实你爸爸的,现在他已经去世,不能发生赠与关系。即使发生赠与关系,也不能将土地证改成你的名字,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享有该村集体户籍成员的才能享有;
    3、赠与的,在班里过户时候要交手续费及税费,而继承则只需要办理过户时的手续费(也就是工本费),不收税费的。

    查看全文↓ 2019-11-15 14:43:30
  • 157****1512

    可以。我们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城镇户口的人员不能够购买农村房屋,但是继承这种取得方式是可以的。你是继承房屋,同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也同时获得继承,一个原则是“地随房走”。你继承后可以自住,也可以出租、出卖,但是应当出卖给农村人。如果出卖给城市人将有可能引起其他纠纷。

    查看全文↓ 2019-11-15 1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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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我们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城镇户口的人员不能够购买农村房屋,但是继承这种取得方式是可以的。你是继承房屋,同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也同时获得继承,一个原则是“地随房走”。你继承后可以自住,也可以出租、出卖,但是应当出卖给农村人。如果出卖给城市人将有可能引起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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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合法。法律规定一户一处宅基地,你父母留下的,即便是房产证遗失了,也是能查到的。现在的土地证应为无效,会被土地管理局撤销。居民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必须是同一村子的户口才行。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你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证,这只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不动产,但不能继承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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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3、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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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几种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村组的人,那是完全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的,将房屋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证的名字从被继承人改为继承人的名字。但如果继承人是非农业户口,那么他仍有权继承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也不能过户,但可以使用和出售给本村组的人,房屋不能翻新、重建,如果房屋因自然原因倒塌的,则宅基地由村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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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开土地证,其中有一栏土地性质,标注为出让、划拨、集体等性质,前两者是属于国有土地。国有土地证是交了土地出让金的,有几十年的使用权,住宅一般为70年。在此期间是可用作抵押或是转让的,可通过本地国土局完成交易。集体土地是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一般是有相关政府(村委、上属管理单位)来管理,或使用,个人不能随意转让和抵押的。如是本村村民住宅,可正常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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