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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如何办理公积金?棚户区改造还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支付差价啊?

154****7239 | 2019-11-19 19:17:44

已有3个回答

  • 131****5998

    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11-19 19:20:14
  • 135****5902

    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 大部分都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各城市条件要求大致相同。以成都为例: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

    查看全文↓ 2019-11-19 19:20:06
  • 155****0230

    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 大部分都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各城市条件要求大致相同。以成都为例: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

    查看全文↓ 2019-11-19 19:18:07

相关问题

  • 可以提取。安置房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是:‍一、职工在本市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且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职工只能在购房合同签订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支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支取额为支取日上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百位整数,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二、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住房公积金还贷必须正常还贷满一年后方可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并且每一自然年度只能支取一次。 2、提前归还多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期限不得超过当年12月份。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四、职工符合住房消费提取条件的,可同时提取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度应合并计算,不得超过规定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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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一般在五年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这个并不影响你的正常买卖,只是对于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存在风险。只要有人愿意购买即可,可以约定待办理过户条件成就时协助办理以及违约责任即可。

    全部3个回答>
  • 是可以的,职工购买棚户区改造或拆迁安置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以下材料:1.县(市)区以上政府部门确定的项目批文1份;2.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1份;3.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的付款收据1份;4.安置房证明(房屋坐落、楼层、面积及总房价)1份;5.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6.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7.同时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并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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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不要轻易购买这类房屋、房产的认定是以权属登记为准的,也就是名字是谁的,谁就是所有权人。除了一手商品房的购买之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过户时,需要具备房产权证,简单的比方:合法的商品,买来之后,才有保障。这类房产,是针对特定人员的。如果可以办理房产证,那也是办理到第一任房东的名下,中间不管转多少手,也要等第一任的房产证办好之后,才能凭买卖合同过户给**后购买者;如果找不到第一任房东,你是**后买这房子的人,你的权益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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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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