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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层高的规定是如何的?

133****3266 | 2019-11-21 20:12:30

已有3个回答

  • 142****5251

    净高与是层高两个概念,国家住宅规范只给出层高2.8米的规定.
    层高概念是指下一层地面到上一层地面的高度

    查看全文↓ 2019-11-21 20:13:05
  • 133****3351

    层高是指住宅高度以“层”为单位计量,每一层的高度国家在设计上有要求,这个高度就叫层高。它通常包括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
    层高的定义: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楼面层高
    楼面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楼面,或二层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结构层的垂直距离。
    楼板面至屋顶面的垂直高度也包括楼板面至房屋顶平台面的高度,但房屋顶面或平台面都不应包括隔热层的高度。楼面或地面也不应包括装饰层的厚度,例如用于装饰而铺设的木地板、塑胶地板、瓷砖、石材板料等块料面层的装饰厚度。
    我们所指的层高一般均指的是楼面层高,这种层高的定义和解释已得到了认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细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以求得共识。
    结构层高
    在有些学术著作和文件中,也有提出使用结构层高的问题。结构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结构层层面的垂直距离。
    房屋建成以后,房屋各层的结构层层面已被上层构造层层面所埋盖,这对实测和以后复测或检测都很困难;另外结构面是一个粗糙的不平表面,无法进行更为精确的测量。所以以房屋的结构层层面作为测量的参照面尽管也是科学和可行的,但困难较多,而且也不适用于更为精密的测量,因此很少用于房产测量。

    查看全文↓ 2019-11-21 20:13:02
  • 132****4180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 层高和净高
    第2.6.1条 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
    第2.6.2条 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3条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低处高度不宜低于1.5m。
    第2.6.4条 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5条 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
    当然是违约行为,这样的房子是人住的吗?参考第2.6.2条对方严重违约,低于第2.6.2条规定高度的政府对地产商是不计算面积的,这样一来你等于是给地产商白做贡献了.你应该找城建主管部门举报.(当然地产商都是有后台的,像这种情况一般主管部门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事,但这个高度太过份,根本就没法将就住人,只要联合业主坚持投诉应该还是能得到赔偿的)不符合规定的空间部分不应计算面积

    查看全文↓ 2019-11-21 20:12:45

相关问题

  • 层高是指住宅高度以“层”为单位计量,每一层的高度国家在设计上有要求,这个高度就叫层高。它通常包括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层高的定义: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楼面层高楼面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楼面,或二层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结构层的垂直距离。楼板面至屋顶面的垂直高度也包括楼板面至房屋顶平台面的高度,但房屋顶面或平台面都不应包括隔热层的高度。楼面或地面也不应包括装饰层的厚度,例如用于装饰而铺设的木地板、塑胶地板、瓷砖、石材板料等块料面层的装饰厚度。我们所指的层高一般均指的是楼面层高,这种层高的定义和解释已得到了认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细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以求得共识。结构层高在有些学术著作和文件中,也有提出使用结构层高的问题。结构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结构层层面的垂直距离。房屋建成以后,房屋各层的结构层层面已被上层构造层层面所埋盖,这对实测和以后复测或检测都很困难;另外结构面是一个粗糙的不平表面,无法进行更为精确的测量。所以以房屋的结构层层面作为测量的参照面尽管也是科学和可行的,但困难较多,而且也不适用于更为精密的测量,因此很少用于房产测量。中线层高中线层高系指房屋上下两层层厚中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线层高的根据尚不清楚,是否是因为《房产测量规范》中计算房屋建筑面积采用中线尺寸而仿效之,不得而知。楼板层、屋顶层都可根据层的厚度找到层厚的中线尺寸,测量参照面也存在;但地面之底层的中线位置却很难找到,是一不定值,需要另行进行专门的定义。所以以中线尺寸来定义层高是不可取的。净高根据上述层高的定义,有些建筑物就无法测量出层高,例如地下室的入口处、窑洞等建筑物就测不出层高。为了保证人民**基本的活动空间,建筑物空间的高度应使用净高这一标准取代层高标准,这已达成共识,净高标准的要求在全国也应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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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指标计算 4.0.1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 ——套内使用面积(m/套); ——套型阳台面积(m/套); ——套型总建筑面积(m/套);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m)。 4.0.2 计算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应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 2 套内使用面积应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 套型阳台面积应等于套内各阳台的面积之和;阳台的面积均应按其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 4 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和套型阳台面积之和; 5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全楼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 4.0.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内使用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2 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应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3 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4 套内使用面积应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时,应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 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应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应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应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应计算其使用面积; 6 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列入套内使用面积中。 4.0.4 套型总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全楼各层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求出住宅楼建筑面积,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应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2 应以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除以住宅楼建筑面积得出计算比值; 3 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计算比值所得面积,加上套型阳台面积。 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 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大于3.00m时,应对大于3.00m的所有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小于1.50m时,多出部分不应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算; 3 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应计入自然层数; 4 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应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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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标准是根据《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中的规定,商品房的楼层高度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楼层净高的标准 住宅的楼层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之间的**小垂直距离。可理解为: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楼梯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住宅层高宜为2.80m。(可以到3.3m)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3.6.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3.6.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第2.6.1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第2.6.2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第2.6.3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低处高度不宜低于1.5m。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第2.6.5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住宅的高度可以用“米”或“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邻上层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即:是建筑结构的高度净高净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主编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指出,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建设部主编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规定了层高优先尺寸系列宜为2.0~3.0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之所以把住宅层高控制在2.80米以下,其目的“不仅是控制投资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住宅节地、节能、节材、节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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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4.4.1 新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4.4.2 公共绿地总指标不应少于1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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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积误差没有国标的。法律规定,有约定的根据约定来,你们这个就属于有约定的。没有约定在、才有百分之三的那个讲法。根据合同,开发商如果**后实测1000平米,我岂不是也要接受,这还有天理吗?这样明显不平等的合同是否有效?1、合同有效。对面积差异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2、合同没约定的才按: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3、你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当时不好好看好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再签字呢?开发商如果**后实测1000平米这种情况不会出现。法律都是针对各种可能出现情况制订的,不会出现这种奇怪现象的。如果你买100平方米房子,实测1000平方米的房子,那么肯定可以退房。因为面积超过那么多,房价超过你能够承受的范围,合同不可能履行下去,因此合同一定可以解除的。买卖合同应当是有效的。有约定,约定优先,但是如果是格式条款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不然此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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