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方撤销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 对,离婚的裁判依据去办,可以免去相当一部分税费的。
全部3个回答>请问房子公证后产权人反悔该如何处理?
145****4045 | 2019-11-24 12: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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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024
公证给你相当于是你老公对你的赠予,不可撤销,也就是说不能反悔。至于过户,大概还需要你老公的配合,这个我不是十分清楚,你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咨询。
查看全文↓ 2019-11-24 12: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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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518
唯一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上的名字及份额在法律和法庭上是裁决的首要考虑条件。 例如像凉风有信和心情驿站说的协议并公证的做法,是一种考虑办法,因为协议一旦公证也受法律保护,但是现在公证处和平民百姓之间的公证书内容太简单,有很多法律漏洞,涉及到你和你男朋友是分手这种情况,一旦出错,就会像心情驿站说的后果会很严重。
查看全文↓ 2019-11-24 12:13:46
曾今就有一个女的和一个男的离婚时,老公给她十万,然后她放弃房屋产权(签署协议并公证盖手印等)的案例,几年后这个男的要卖这个房子,这个女的反悔了,公堂上她的律师解释十万是按照当时房屋总价的比例来计算,现在房屋的总价发生变化,并且产权证上有该女的名字及所占份额,**终这个女的赢了,他的前夫按新的市价减去十万元给了这个女的。
如果想避税,又想没有后顾之忧,那就加紧时间在男朋友离开前卖掉房子,按约定给他钱。一了百了。如果时间来不及,协议这些真的漏洞很多,特别是现在的律师越来越无敌。**有保障的还是要把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你说5年内销售房屋收的税,**近好像起了变化,改成了3年还是税额减半,我有些记不清了,你应该向你们那里的相关的部门询问清楚。
要保障好的话,**好做成自己的名字以后再给前男友那几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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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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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民间一直有传言说产权到期后房子由国家无偿收回的说法,这是不了解房地产权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扰!房地产的权属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产权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产权归国有,所谓的“产权剩多少年”实际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还剩多少年,我国的产权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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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产权期过后只需要续费和办理相关手续后土地还可以接着使用,也就是说车位还是自己的。住宅下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到期以后可以跟着房屋的继续使用而继续使用。车位产权年限是什么: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就是指开放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正是因为现在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越来越多向地下空间发展,这样就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现在很多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会标明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卖方所有。所以,即使有观点认为,有地才有房,地下停车位仍在业主土地使用范围内,因此产权也应归业主所有。不过,这种情况几乎是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开发商依然持有地下车位产权,并通过买卖获利。业主通过买卖的方式拥有自己的车位,不用交停车费,但是,依然要向物业缴纳车辆看管费和其他管理费用。这就要看在购房合同中有没有注明地下停车位是否参与了分摊商业用地,如果是,那么产权就属于所有业主;如果没有,就应该属于开发商所有,他们有权利买卖。一般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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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房,也称为商业用房,商业地产,主要是指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房地产。一般而言,商用房大都用作写字楼、办公楼、商场、商铺使用。但近年来,由于住宅市场的火爆,不少房地产企业将商务楼中的部分楼层改建为“酒店式公寓”、LOFT等(统称为“商用住房”)出售给购房者。由于商用住房在法律性质上不属于住宅,一般的限购令并不适用于商用住房,加之售价一般比临近的住宅低不少,因此赢得了不少购房者的青睐。在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成为土地的所有权人。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可获得的,是一定期限内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高不超过40年。需要注意的是,这个40年,是从开发商**初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购房者购买时计算。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物权法》第149条区分了住宅用地与非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属于非住宅用地),并规定:(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显然,商用房土地到期后,是无法“自动续期”的,而应当“申请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的规定:(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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