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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一平米赔多少?更科学更规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出新规

154****9155 | 2019-11-25 05: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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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7407

    "密云一村支书骗领33万拆迁款获刑
    利用担任密云某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王少宽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天然气管道工程拆迁补偿工作的过程中,行贿负责拆迁工作人员6万元,并以女儿的名义制作虚假地上物登记表,骗取拆迁补偿款33万余元。近日,密云法院一审对王少宽两罪并罚,以贪污罪和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0个月,罚金30万元。
    王少宽今年55岁,2007年至2014年6月任北京市密云县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3月至4月间,王少宽利用担任本村范围内拆迁补偿工作地上物调查小组成员的职务便利,虚构拆迁补偿标的,以其女儿的名义参与制作虚假的“地上物登记表”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从而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33万余元。现涉案赃款已收缴。
    为顺利获得上述钱款,王少宽请托该镇政府委派的同为地上物调查小组成员,在地上物调查过程中违规帮助进行虚假登记和确认,为此王少宽给予这名调查小组成员6万元,后王少宽又将该钱款索回。
    2014年6月3日,纪委对王少宽有关问题立案调查。2015年3月10日,公诉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和行贿罪对王少宽提起公诉。
    据了解,在庭审中,王少宽对指控犯贪污罪的罪名无异议,但对指控贪污数额提出异议,他认为其中有5.8万元不应计入贪污数额;对指控其犯行贿罪表示认罪。王少宽称,2012年6月,他打听到燃气管道工程可能要通过该村王乙承包的山场,于是跟人商量好,由他投资在王某承包的山地上种树,等占地时补偿两人平分。
    王少宽称,2013年春节后,王某得到了第一次占地补偿145万元,但一点没给他。2013年4月,因为工程施工超占地又涉及那块地,地调小组对超占地进行二次划线,于是他对镇里负责拆迁工作的人说,他在王某山上投入的补偿都让对方得了,二次占地的地上还有白皮松,能不能做到他头上,补偿损失。王少宽称,协议确定补偿金额是27万余元,另外还有一笔5.8万元的困难补助,是这名调查小组成员根据他的要求加上去的。补偿款到账后,他给了这名调查小组成员6万元。
    密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王少宽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以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10个月,罚金30万元。收缴违法所得发还密云区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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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5 06:08:41
  • 158****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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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2018年第3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2018〕第 43 号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阜阳市2018年第3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用途为工矿仓储。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土地位于颍东区新乌江镇、新华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境内。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东区新乌江镇新乌江居委会;新华街道办事处新华社区、梨树社区、辛桥社区;向阳街道办事处致富路社区、关庄社区集体所有,总面积65.0147公顷,建设用地65.0147公顷。1、新乌江镇新乌江居委会,土地总面积0.340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0.3403公顷;2、新华街道办事处新华社区,土地总面积10.669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10.6695公顷;3、新华街道办事处梨树社区,土地总面积5.977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5.9778公顷;4、新华街道办事处辛桥社区,土地总面积43.603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43.6039公顷;5、向阳街道办事处致富路社区,土地总面积0.123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0.1237公顷;6、向阳街道办事处关庄社区,土地总面积4.299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4.2995公顷。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该用地征地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地土地方案》上报审批。新乌江镇新乌江居委会2.新华街道办事处新华社区、梨树社区、辛桥社区;向阳街道办事处致富路社区、关庄社区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每亩110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属物补偿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其中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采取货币安置。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阜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7月25日阜阳市2018年第3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2018〕第 42 号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阜阳市2018年第3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土地位于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境内。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幸福东路社区集体所有,总面积20.2629公顷,其中农用地11.7287公顷,建设用地8.5342公顷。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该用地征地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地土地方案》上报审批。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每亩110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属物补偿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其中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采取货币安置。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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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5 06:08:39
  • 156****6065

    房屋拆迁时评估人员测量的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不一致。 遇到这种情况,究竟按哪个算? 被征收人肯定想哪个面积大按哪个算,而征收方则希望哪个面积小算哪个。 不要小看这几平米的差距,到时候划下补偿可能就会多个几万甚至十几万。 那么当测量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时,我们该怎么办? 在拆迁办委派评估人员测量房屋面积时,往往会减小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毕竟谁出钱给谁办事。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进行维权: 1、对测量结果有疑问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解释说明。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2、对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3、对复核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专家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上述这些法律知识便告诉大家,当我们遇到测量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不符合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评估有异议还可以申请专家鉴定,直到结果符合实际情况为止。 提示: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很少会有被征收人将上述程序走完,一是因为对这些法律不了解,等想要复核或申请鉴定时已经超过期限;二是因为这些自己申请的程序也需要一定的费用,可能相比那几平米房屋面积而言也差不太多,所以被征收人就放弃了这些环节。 如果是房产证上少写几平又该如何? 有时也会碰到房屋的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不符这样的情况,对于房屋的建造,许多人为了住的宽敞一些,会在相关部门许可建房的面积之外,进行扩建房屋,以至于到了拆迁的时候,拆迁办不予补偿多余的房屋面积,就着急了。明明都是房屋的一部分,为什么多出来的就不给补偿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那么如何判断自己房屋是否合法呢? 首先,合法的房屋是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其次,是要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批准的范围、使用性质建造出来的房屋。**后,关于临时性建筑要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如果这些条件都没有满足的就很可能是违建了。 但是,也有特殊情形,有一些房屋是因为历史因素使得房屋没有取得合法的手续。对于这一部分的房屋,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调查之前,我们是不能认定它就是违法建筑,更不能拆迁不予补偿。 所以,对于超出面积或者没有证的房屋拆迁不予补偿的行为,我们是可以拒绝的。当大家的房屋被告知是违建时,就让他们出具调查报告,不能让房屋白白被拆。

    查看全文↓ 2019-11-25 06:08:36

相关问题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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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主要针对的是在国有土地上,将房屋征收之后补偿给房屋所有人的活动可以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利。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当地政府也会在拆迁之前将征求意见,根据公众的意见进行修改并且及时的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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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从2011年所开始实施的。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遇到房屋被征收的情况之下,会给予房屋所有产权人公平的补偿。当然每个城市补偿的方法各不相同,主要还是要看当地政府的具体细则,目前在2021年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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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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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展开全部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征收房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二)征收房屋的责任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三)实施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单位,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即彻底排除了商业性参与征收或商业性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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