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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可以是住宅吗

134****9489 | 2020-01-03 1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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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8981

    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地址可以是住宅,由于住宅性质的房屋办理营业执照会比较麻烦,需要经过的手续是比较多的,所以如果是注册小公司,那么可以选择商住两用房,这种房屋不仅可以进行居住,也可以进行办公,相对来说能节省一定的成本。
    如果使用住宅来当做经营场所,那么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需要取得物业的同意以及相关利害关系的邻居的同意证明,而且还需要得到小区业委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批准。其次,把住宅改成办公场所,需要去物业进行备案,物业会针对房屋来变更水、电、物业费用,价格上也会比普通住宅贵一些。再次,住宅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对于营业范围也需要注意,不能有污染性质、不能发出巨大噪音等等打扰邻居的情况。**后,由于各地对于住宅办理营业执照的要求有所区别,在办理之前,应该先去工商进行咨询,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在进行公司的筹备工作。

    查看全文↓ 2020-01-03 10:33:19

相关问题

  • 大多情况下,公司的住址不能为住宅性质的房屋,不过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来进行咨询。如果想要注册在住宅内,那么需要去物业管理中心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是以公司的发展考虑,想要注册到住宅内,那么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选择商住两用房屋,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商住两用房与住宅的差距很大,通常情况下,商住两用房屋是不带学位的,并且土地使用年限在50年,如果之后不需要注册公司了,改为住宅的话,可能会有些不划算,出售上也有一定的困难,但是优点是,价格比住宅低一些,而且不限购。此外,公司的注册地址除了可以在商住两用房屋外,还可以选择在商业写字楼、入住政府补贴的孵化器等等,还是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注册地点。

  • 住宅是不可以,只有用途为商业、,的房子才可以2、如果是购买的写字间,需要房产证;但如是按揭的,则需要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按揭合同原件,业主委员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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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的商事改革的时候,已经表明,住宅是可以用作注册公司的,加上新规定,有允许将住宅地址用作经营地址可以向工商申请登记注册。只要是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那就可以申请注册登记。但需要说的一点,并不是所有的住宅都可以用来申请注册公司的,虽说现在公司办理流程简单多了,但是,对于一些影响居民安全,环境卫生的,都不能将住宅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使用住宅地址作为注册地址,需要提供证明,证明房屋的使用者是本人,比如说,需要有房产证,申请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复印件,上面有产权单位盖章或是有产权人签字才可以。使用出租房屋的,想要注册公司,需要有房屋提供者证明,或者有租赁合同,红本签字,可以不需要有房产证,但是需要证明实际情况,等确认正确之后,工商才会予以登记注册。简单来说,现在工商登记注册,为了简化方便办理过程,大部分的省份都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只是需要提供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就可以予以注册登记,但其他地方,比如重庆,陕西等地区就对一些行业有限制。除了使用住宅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还可以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地址,采用挂靠的地址来注册公司,商务秘书一般是政府或者是秘书企业进行集中管理,采用地址托管的形式,也是可以作为工商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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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册的地址可以使用住宅房吗?答案是可以的。一般的住宅是可以注册的,但是要注意几点:1、该住宅不能是小产权房,必须是商品房,有正式的房产证(或者你是出租方)2、你必须稍作考察一下周边的商业环境,是否有真实正式注册的公司也跟你同楼,了解一下当地的业主委员会。3、要确定改商品房现在是否有合法的业主委员会或好办事情的居民委员会。将城镇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时,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此表可到工商注册登记部门领取或在网上下载。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83号)中“住所使用证明”中明确规定的。申请人按表格注解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2、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该文件由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文件内容必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之内容。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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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的住宅。第一,《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第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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