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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是开发商办理的吗

148****8409 | 2020-01-08 15: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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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4587

    房贷不一定是由开发商办理的,但通常情况下,是开发商协助业主进行办理的。需要业主提供相关的资料,比如个人贷款申请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材料、房屋**款证明、购房合同等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等,如有共有人,也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
    开发商协助办理房贷是比较方便的,而且开发商也会尽量的提高办理的效率。通常,办理房贷的流程如下:1、贷款人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以及证明书;2、银行对于贷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资料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3、把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以及保险单交由银行进行收押;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5、贷款合同签订并公证后,银行对于贷款人的贷款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指定的售楼单位或者是建房单位。

    查看全文↓ 2020-01-08 15:30:20

相关问题

  • 一、按揭买房的房产证不是一定要开发商办理的,但是购房者自己去办理房产证的话是需要开发商前期把开发公司应提供的材料及开发公司需要做的义务完成后,购房者才可以自己办理房产证的。二、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销售许可证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  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许多有关的证明文件均需要开发商提供,而且如果开发商欠缺该类文件没能办理初始登记的话,买受人的房屋产权证根本无法办理,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协助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且“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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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买房办贷款,如果是购买的期房一般是选择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因为银行受理购房贷款是需要与开发商有合作贷款协议的,在办理出房产证之前开发商还要承担阶段性担保的,如果是购买的现房,购房者在办理出房产证后可以自行选择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2. 即借款人以所购房屋用于贷款抵押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3. 保证内容主要是:(1)贷款前所售房屋未设置抵押;(2)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3)不得将该房屋转卖;(4)协助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4. 担保的期限从购房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保管时止。阶段性保证责任不仅有利于贷款银行正确行使抵押权,而且可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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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看银行,大部分银行没那么死板,可以申请一些阶段性还贷调整,打客服电话咨询下。我也从网上知道的一些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下:  房贷品种:假日计划  购房者可以申请在一定期限内不还本金?办理“假日计划”就可以实现,从而让购房者合理调配资金。  “假日计划”是指已在银行获得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申请在一段时期内暂时不归还贷款本金,仅按期归还贷款利息,之后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这个宽限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业内人士介绍,申请“假日计划”的好处是,一些购房者交了**款后,手头资金紧张,但又想装修或买车,办理“假日计划”就可以缓解资金压力。这样,购房者就可以避免再次借款的窘境。  不过,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假日计划”结束,购房者恢复至原来的还款计划后,每月还款额会发生变化,银行会根据剩余贷款本金和期限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月供会有所上升。购房者要备足还贷金额,以免形成不良征信记录。  据了解,办理“假日计划”的人士,要信用状况良好,无连续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记录。非首次申请的,要在前一次阶段定期结息期还款一年以上。  “假日计划”较适合还款时间较长的人士。在房贷初期,购房者的还贷金额中本金所占比例小,利息比例大。随着还款时间的推进,本金和利息的比例就逐渐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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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登记,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移登记。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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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你只有按照开发商、银行提出的条件,去办理贷款,才能够拿到房贷。开放商和银行本来就存在利害关系,一般买房贷款的,都是去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贷款,例如开发商指定银行是工商银行,你的意愿是去建行办理贷款。可是这样根本不行,因为开发商的商品房资料啊、备案啊、案底啊、手续需要的资料啊、票据啊等等附带的一系列东西全都是在工商银行。就算人建行肯放贷,也贷不出来,因为他没有任何可以使他能够放贷的依据和资料。2.我通俗易懂的来讲:从本质上说,这种做法确实属于绑定式的,因为购房者在贷款这个过程中不具有任何选择权。但是这里面有个问题一直蛮矛盾的,其一,购房者买的是房子,所以对这种绑定式我用的名称是购房者而不是消费者!可是我们用的是抵押贷款,抵押的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子(在这里面你需要了解的是,你也清楚是抵押,那么还贷没还清,真正意义上,你根本只是一个超前的使用,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现在拥有)。所以楼主你想啊,你就好比是向别人借钱买房,那么你借钱的人找不到(找得到你就一次性付清了),或者说是能够找到却无法像银行那样长期分期来还!但是卖你东西的人(也就是开发商)能够向你提供借你钱的第三方(就是银行),并且能够使你进行长期的分期还款。我在上述回答中讲到开放商和银行本来就有利害关系,譬如:银行能有更多的贷款利息,要知道房子的利息是多么大的啊!那么我在此冒昧的把话讲难听了:如果你不愿意去开放商指定的银行去贷款,那么大不了房子人家就不卖你了,或者说你能贷的到算你本事大!其实其他银行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他银行业当然想赚你钱啦,可是他们没有任何能够使他放贷的开放商资料,如果他放贷了,那是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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