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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房政策

132****0123 | 2022-02-25 17:18:49

已有1个回答

  • 158****7083

    一、 南京(六合、高淳、溧水除外)
    1. 南京户籍单身非离异:限购1套;
    2. 南京户籍离异超2年:
    ①不带未成年小孩,名下最多1套房;
    ②带未成年小孩,名下最多2套房;
    3. 南京户籍离异两年内:
    ①离异前家庭名下无房,离异后双方任意可购1套;
    ②离异前家庭名下1套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购1套;
    ③离异前家庭名下≥2套房,离异后双方均不得购房;
    4. 非南京户籍无房:限购1套(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24个月,不可补缴);
    5. 非南京户籍有房,不能再买房
    二、六合区
    1. 南京户籍:不限购;
    2. 非南京户籍:
    ①有房:限购不能再买;
    ②无房:限购1套;
    条件1: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24个月
    条件2:有《居住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南京用工《劳动合同》(需提供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个条件满足1条即可)
    三、溧水区
    1. 南京户籍:不限购;
    2. 非南京户籍:
    ①有房:限购不能再买;
    ②无房:限购1套;
    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24个月
    四、高淳区
    1. 南京户籍:不限购;
    2. 非南京户籍:
    ①有房:限购不能再买;
    ②无房:限购1套;
    条件1: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24个月
    条件2:有《居住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南京用工《劳动合同》(需提供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个条件满足1条即可)。

    查看全文↓ 2022-02-25 17:23:58

相关问题

  • “首次购房”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首付为2.5成,“首套房”首付为3成;贷款还清都算首套房,首付3成;有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首付4.5成,利率上浮10%。一、根据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首次购房”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首付为2.5成,“首套房”首付为3成;贷款还清都算首套房,首付3成;有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首付4.5成,利率上浮10%。二、同时,南京将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首付款真实性审查,明确“客户的首付款不能来源于借贷资金”的底线,综合运用征信、首付款流水审查等方式,确切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真实的资金来源状况,严格审查首付款证明材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无法查实首付款来源的客户,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未使用商业性借款资金充当首付款的书面诚信保证,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入征信不良记录。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材料要能体现首付款调查痕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消费贷款和信用贷款时,要加强对客户的交易真实性审查和贷款用途验证,严禁客户将消费贷款和信用贷款挪作首付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对通过消费贷款或信用贷款等银行融资用于首付款的客户,一律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集首付款的客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存在“首付分期”、“零首付”等促销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经发现即中止或从严控制合作关系。要对存量住房贷款进行排查,主动把控贷款中“首付贷”的风险。

  • 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 南京买房摇号分四轮进行。第一轮: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第二轮: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第三轮:由公证机构确定入围名单。第四轮:由公证机构摇出一般选房顺序。第一轮: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有效报名的人才数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数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第二轮: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有效报名的无住房家庭数量大于无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数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无住房家庭名单。第三轮:由公证机构将“第-轮未入围人才、第二轮未入围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摇出顺序号,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人员名单。第四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二轮确定的入围无住房家庭、第三轮确定的入围摇号人员”摇出一般选房顺序。

  • 对于无法提供户口簿的现役军人,需提供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费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一般是没有户口的,入伍后的户口只能注销或者留在原户口所在地。实际上,现役军人可以在驻扎地购买商品房,不受纳税政策和居住年限影响;购买商品房,凭有效证明参照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条件办理。另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所调整如下:1、保障范围扩大。将现行政策规定军人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到军人购买首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和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贷款限额提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现行政策为购买首套住房限额一般不超过40万元,提升为一般不超过60万元。其中,军人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贷款限额超过60万元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和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限额,按不超过建造成本的70%的标准确定。3、贷款期限延长。现行政策规定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年,分别调整至30年、70年。4、审批权限降低。现行政策为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由战区级单位后勤部门审批,调整为团级以上单位后勤部门审批。

  • 对于无法提供户口簿的现役军人,需提供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费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一般是没有户口的,入伍后的户口只能注销或者留在原户口所在地。实际上,现役军人可以在驻扎地购买商品房,不受纳税政策和居住年限影响;购买商品房,凭有效证明参照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条件办理。另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所调整如下:1、保障范围扩大。将现行政策规定军人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到军人购买首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和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贷款限额提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现行政策为购买首套住房限额一般不超过40万元,提升为一般不超过60万元。其中,军人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贷款限额超过60万元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建造住房、翻建住房和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限额,按不超过建造成本的70%的标准确定。3、贷款期限延长。现行政策规定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年,分别调整至30年、70年。4、审批权限降低。现行政策为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由战区级单位后勤部门审批,调整为团级以上单位后勤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