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买房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32****5735 | 2022-06-06 17:21:13

已有1个回答

  • 147****3329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①申请人需要在郑州市有户籍或居住证,而且居住需要满2年及以上。
    ②申请人及其父母均在郑州没有住房。
    ③申请人在郑州需要有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不过收入不能过高,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④申请人在郑州需要依法按时缴纳社保。那么郑州公租房的租赁时限为多少呢,按照《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租房一次租赁合同时限为3年。签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比如房屋的位置,面积,附属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状况,明确租金金额和支付方式,电梯费,物业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房屋用途和注意事项,房子租了多长时间,房子故障时候的维修责任,中断公租房保障的情形,如果发生违约,解决办法是租赁人和管理方的其他约定。

    查看全文↓ 2022-06-06 17:21:14
中山买房交流群-55群(316)

相关问题

  • 首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其次,新就业职工在申请公租房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标准: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本人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此外,来郑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在郑州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按照规定,上述申请家庭人均净资产还应低于规定标准(目前为16.42万元以内)。最后,企事业自建的公租房应纳入政府的统一管理,优先提供给本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职工租住。具体的申请租赁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在单位范围内公布执行。

  • 2013年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望采纳。首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其次,新就业职工在申请公租房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标准: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本人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此外,来郑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在郑州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按照规定,上述申请家庭人均净资产还应低于规定标准(目前为16.42万元以内)。**后,企事业自建的公租房应纳入政府的统一管理,优先提供给本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职工租住。具体的申请租赁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在单位范围内公布执行。

    全部2个回答>
  • 连个门头都没有就拿着营业执照申请公租房;明明名下有百万房产,却冒充住房困难群体盯上公租房这块“唐僧肉”,据悉,2015年,郑州市共有399户公租房申请者被取消资格。 案例一:“服装店”连门店都没有 拿营业执照申请公租房 “违规骗取公租房申请资格的手段五花八门,其中**新的手段,就是拿着一张营业执照,连个门头都没有,就申请公租房。”郑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4年1月,李某某拿着一张服装店的营业执照,以个体户身份申请公租房。根据郑州市的公租房新政,住房困难的个体户可以申请公租房。“但是,我们在抽查中发现,李某某的服装店没有实体,仅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一下。” 在查处违规申请公租房的过程中,这种“空壳公司”**让监管部门头疼。郑州市多个区的房管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注册一个公司的成本很低。不少公司连地址都不存在,这给个体户申请公租房的监管带来很大麻烦。 据悉,李某某在2015年1月份被所在区房管部门查出违规申请公租房并被取消资格。 “空壳公司”拿营业执照申请公租房情况到底有多严重?2016年2月15日,我们拿到了一份郑州市某个区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为了查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场所的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一致,这个区采用现场勘察的方式对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勘察。 据该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区对已经递交材料已通过审核未录入系统的28户来郑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户进行初步摸排,17户的实际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与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格的只有11户。 两个月后,该区又对34户来郑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进行现场排查,8户合格,26户不合格。 据悉,郑州已经开始严查“空壳公司”拿营业执照申请公租房的违规行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政府部门专门派核查小组,按照营业执照的地址实地查看,并拍照取证。” 案例二:名下有百万房产 还冒充住房困难群体 查询被取消资格的399户申请者还发现,竟然有人名下有百万房产,却还在申请公租房。 赵某,郑州市民。在申请信息上,显示他的住址、身份证号,所属辖区,以及申请时间、经办人等。 “郑州公租房申请审核系统是很严密的,每个环节都有记录,便于核查。”郑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赵某2015年初申请公租房时,并没有买房。但是在等待分配的过程中,他名下添置了一套房产。 他说,按照规定,名下有房不能申请公租房。已经申请过公租房的申请者,名下新添房子需要主动向房管部门汇报,并按照程序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但是,赵某并未向房管部门上报此事。在动态审核中,房管部门发现他的名下有房,取消其公租房申请资格。 据介绍,因为名下有房被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的申请者不在少数,郑州市各个区房管部门经常进行动态审核,抽查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严格按照规定使其退出。 案例三:单位分配的公租房要求与同事合住 她只能退出 在被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的申请者中,也有一小部分人,是处于个人原因,主动要求取消其资格的。 林女士是二七区一家企业白领。她说:“单位分配的公租房要求我和同事住,我只能退出。” 2014年初,林女士的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租房,她报了名。结果房子分下来后,她突然发现,因为单位申请人多,她和另外一个同事被分配到一套两室的小房子中。 “我去年刚刚结婚,一直想和爱人有个自己的小家。和同事住在一套小房子里,我们感觉不方便,同事也觉得不舒服。”林女士说,经过再三考虑,她主动向房管部门提出取消她的公租房资格。 林女士说,她正在积极咨询政策,希望以家庭名义申请公租房。 链接:郑州公租房申请地址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1楼(67883316) 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60130919) 二七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淮河路68号二七区保障办4楼409房间(68811100) 管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城东路80号行政服务大厅1楼(66218625) 中原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中原西路167号中原区房管局1楼(67633710) 惠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开元路8号惠济区房管局5楼506房间(63639393)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莲花街与翠竹街交叉口往西30米路北翠竹街1号2楼服务大厅(67990017) 经开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经北一路30号经开区房管局308房间(86126212) 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黄河南路与宏图街交叉口西南角房地产交易中心8楼812房间(67880563) 发现违规申请公租房快举报,电话:67889389。

  • 您好,建议您到当地住房保障部咨询下

    全部3个回答>
  • 个人可直接向社区提出申请根据公租房租赁人群的不同,个人和单位的申请方式略有不同。个人申请认定程序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作为受理申请单位;来郑务工人员在持有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单位申请认定程序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须在单位提出申请和个人提出申请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