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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47****1316 | 2022-06-21 1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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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9072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在4.5万元(含)以下;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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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取得区民政部门签发的《**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二)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的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三)上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由政府在福利机构供养成年的孤儿(以下简称其他家庭)。上述三类家庭申请廉租住房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二)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拥有自有住房(包括自有非住宅用房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以及在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发布前已实际承租私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自有住房在5年内转让的,应当计算在内);(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孙子女)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 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户籍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市区(一环线以内)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口3周年以上(含)。  (2)现住房条件: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以下;核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户内人口包括:夫妻、子女、同住一处的夫妻双方父母亲以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共同居住3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分户申请: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②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人员(含子女)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同住的。  (3)经济条件:以下2个条件必须满足其中一个:  ①已领取市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金华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证》(住房困难救助类);  ②区民政部门核发的《金华市区**低生活保障救助证》。

  •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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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接百度!有好多种!选中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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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委会的人放狗屁,表是到房管局随便拿的,用完了再拿。你骂他们,他们错在先。有时候非常手段能起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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