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房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屋拆迁 >详情

合同没到期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147****7064 | 2022-07-15 17:28:40

已有1个回答

  • 145****4017

    1、就事论事而言,这套房的补偿和你没有关系,因为补偿是补偿产权人的.这套房的产权人是集体(事业单位),所以他们可以有赔偿,但是你不行,如果你要赔偿,是要指出租给你的人,按合同约定给你赔偿.让他从拆迁收益中分部分给你.
    2、无条件解除合同,难道是他们单方面说了算的吗?这又不是不可抗力(比如地震、洪涝等)没有这个道理的,如果拆迁是用于商业开发,那就更没道理不补偿。
    3、建议你随时取证,大不了大家上法院,你最好咨询下律师,这个可以要求补偿的,甚至可以要求未来的补偿

    查看全文↓ 2022-07-15 17:28:40
东莞买房交流群-50群(353)

相关问题

  • 可以的,一般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为只要方式,具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七条标准执行。 祝你好运。

    全部4个回答>
  •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呢?这一直是不少人担心的问题,为此,小编收集了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产权70年,到期自动续期,而其他性质土地如何续期无明确政策。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交纳出让金,一般是谁使用谁交钱的原则,到期后,需向国土部门提交一份申请,他们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确定需要交纳的出让金数额。而如今许多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的**大化,往往会追逐市场的热点,这就出现了一些楼盘在建设时实际上导致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有的在工业用地上建起了住宅;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起了商业物业等等,这些做法都会牵扯到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从现实情况分析,一般都是购买者的权益受不到保护。而国家的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由于开发商“晒地皮”而损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会转嫁到购买者的头上。总的来说,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刘璠建议,依据《物权法》私有财产应得到充分保护的精神,应该明确解释个人所购城市住宅70年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稳定民心。首先,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程序以及手续;明确可续期的年数以及可续期的次数;明确续期的费用问题;明确规定续期的条件,《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畴,同时明确补偿标准。相关阅读:商品房产权到期续期有偿无偿无定论 未来存隐忧产权年限关系房产价值 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商品房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证件如何办理?房屋产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 具体含义和影响

    全部5个回答>
  • 我来教你,像你这种情况只有跟他来硬的,一 房东的房子是正规合法的出租屋吗,如果不是可以到当地办理暂住证的管理部门投诉,一般情况这些房子都是违规房的。 二 跟房东商量,比如说只退六百块的押金就了事算了,他若不肯,你就打房管局电话 祝你成功

    全部3个回答>
  • 一、合同没到期就退房了押金还要的回来吗租客可以和房东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根据以下情况而定: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你可以提前半月通知房东解除合同,那么,不算违约;2、押金一般是防止房屋损坏,水电费用未交而收取的,房东扣押金是不合法的;3、如果合同并无此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二、租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一是二房东问题,租客租住的房子未经房主本人同意,由之前的租客转租,租金落入转租的租客手中,也就是俗称的“二房东”。所以,建议租客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本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二房东代表房主签订合同,则应一并要求房主到场一起签署;二是房租的付款问题,以怎样的方式付、到**后租期届满时退回押金的条件是什么,都是租客要特别注意的;三是如果希望通过中介公司找房源的时候,一定要查看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免遇到黑中介;四是无论自己找房还是中介找房,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每一条款,包括违约条件及补充协议。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租客在租房前应该要明确自己的租房要求,多外出看房,错开每年的春节后(2月及3月)、大学生毕业前夕(5月至7月)、中**开学前期 (8月)三个租赁成交高峰期,没有时间多看房或者认为网络找房安全性较低的情况可以选择大型中介公司,确认其具备连锁门店以及在房管局备案资质,确认无误后,再与其商谈租房事宜。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注意事项二: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 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 的,**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注意事项三: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 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全部3个回答>
  •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