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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产权房

142****8917 | 2022-12-07 0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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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5134

    小产权房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办法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的房子,也被称之为是乡产房或者是村产房,按照国家的规定,房屋所有产权证是由房管部门统一发放,其中包括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而小产权房则是由乡政府或者是村委发放的权属证明,所以无法进行上市交易,更不要说办理贷款。需要购房者明确的是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当中的一种约定俗称,小产权房可以在集体当中流通,但不能出售给集体之外的成员。
    买小产权房的后果:
    1、无法拿到受到法律保障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也就无法行使各种合法的权益。
    2、因为没有产权证,所以得不到法律的贷款,也没有办法办理按揭,而且因为无法办理过户,所以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所购买的房屋有可能被列为违章建筑,在拆迁之后得不到任何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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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小产权理论上是不可以买卖的,甚至有的人正是因为价格便宜才选购小产权。但是小产权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购房者购买了,会对之后的居住有很大影响。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有哪些呢?1、不能贷款 不能过户由于土地性质的原因,小产权只有居住功能,就连购房贷款都不能办理。如果购房者买了小产权房子,不仅不能向银行贷款,还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按揭,也不可以到房管局去过户,理论上不可以买卖,如果要私下买卖,也只有一纸合同或者协议而已,没有房产证。2、易出问题 维权难如果购房者选购了小产权房,并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遇到政府整顿小产权房,那么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3、物业和其它权益得不到保障一般而言,小产权的小区管理可能跟不上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因此物业服务得不到保障。除此之外,购房者在购得小产权房后,一旦遇到政府征地拆迁,无法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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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段时间,在天津的一些地方,小产权房有恢复之势。同样是通透洋房,价格仅为市内的同类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而这样的房子大多数建在城郊结合部。 小产权房为什么还能大量开发 小产权房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中,农村也开始模仿城市搞集中居住,集中开发。这在一些大城市如天津、上海的郊区比较普遍。通过集中规划和开发,大量在集体产权土地上的房子开始出现。 这一切都源于土地价格飞涨,房价飞涨,而农民囿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无法享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红利,而合法的渠道则是被政府征收获得补偿,但农村土地低廉的土地出让金,让农民宁愿自己建房出售也不愿意让政府垄断收益。 我能抵抗一切,除了价格诱惑 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有部分本地人,还有部分外地人,大多以自主为目的。这也是无奈之举,小产权房少了土地出让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正在不断增加。迫于价格压力,城郊和城中村的大量小产权房开始进入买房者的视野,虽然小产权房只能居住没有产权,质量较差等风险,但巨大的价格差已经足够吸引新城市人。 小产权房的利益链条 村集体:不用缴纳任何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卖地建房创收。 开发商:通过与村集体合作开发集体土地,按比例分成。 村民:村民对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享有使用权,也能享受到集体收益的分红。 国土部门:部分监管者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或的灰色收入。 购房者: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到房子,足矣。 中介:小产权房只要有人愿意买,他们就有收益。 “小产权房”转正声音为何一再被打压? 从上面的利益链条我们就能看出,整个小产权房的开发流程中,只有政府角色的确实。而政府是规则的制定者,在土地招拍挂制度中,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经提到过,合法商品房的成本中,土地出让金差不多占到四成! 有专家表示,小产权房合法化,只会是让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居民们获得了收益,成为了“包租公”和“包租婆”,而广大的农村农民无法享受到这个利益,也是对新市民们利益的损害。 还利于民需落到实处 “小产权房”无法转正的原因无外乎这两点:合法性和公平性。前者是由法律和制度决定的,后者是由民意和舆论决定的。目前小产权房使得多赢局面的出现,是否能让政府有所反思自身的角色定位问题,而舆论,我想引用一个例子:当年从安徽小岗村走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来自于破除旧制度。 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在现行体制下,转正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小产权房”转正让老百姓得点实惠,但政府是否能认可“藏富于民”却仍是个问号!

  • 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这种类型的房子一般都没有相关的证件,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能办理房产证,都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并不是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的区别有:1、权属不同大产权房是被国家认可和接受的,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房产证,购买办理房产证后,就能享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小产权房的房产证一般是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不受法律认可,购买后并不享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2、上市交易不同条件不同大产权房可以自由上市进行买卖,不受其他条件的约束,小产权房想要上市交易,需要先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正规房产证之后才能上市流通。3、房产证不同大产权房购买后办理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的产权证,小产权房一般下发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12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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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知识人们在实践过程中约定俗称的称呼。具体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房产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也称为“乡产权房”。一、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我们先来看看相关政策: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2011年国土资发178号)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总结来讲,“小产权房”就是三无产品:1、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2、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3、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谓的房产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二、“小产权房”有什么缺点?小产权房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在转让等方面有很大的限制。1、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但也区分不同情况:①、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②、对于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和组织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做无效处理。2、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本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3、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向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三、怎样辨别小产权房?鉴别是不是小产权房,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看:1、看有无房本很多小产权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不管是小产权房,还是没办理下房本的房子,建议不要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③、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④、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人书面同意的;⑤、权属有争议的;⑥、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2、看是不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不动产权证合法且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交易,所交易的房屋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而小产权房的“房产证”,是由县政府或乡政府颁发,并非由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综上所述,小产权房可能在价格上有很大优势,但是购房者必须清楚,小产权房在法律上是明令禁止上市交易的,同样的,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购房者切不可贪图便宜,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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