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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新政补充说明〖疑点〗

来源:地产锐观察   发布时间:2017-05-23 00:00:00

5月23日晚,北京住建委官方公众号“安居北京”发布了关于326*新政的补充说明。

要点:

1、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

2、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名下在京无房+连缴5年社保或个税)

3、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出售业务,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

地产锐观察认为,北京住建委官方补充说明仍有疑点:

1、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仅表明不受“326”新政中*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的政策限制。

但是“现有设施”并没有明确说明,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报建的图纸中不会含有烟道、上下水、夹层等居住功能设施,也就是说即便通过网签但是在未来竣工备案时,规划和消防也可能验收不通过。

2、开发商销售的商办类项目,销售进程不同,有可能一栋楼中甚至同一楼层的房源部分完成网签,并不是所有房源都完成了网签。如果完成网签的可以保留现有设施,没完成网签的不能保留,实际操作可行吗?

这些疑点该怎么解决?等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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