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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1.8月拿的房证,现在我能提取我的公积金吗?按什么条件提取?提取时我能提取一部分吗?

151****3245 | 2012-11-05 14: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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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4827

    如果同一房屋没有申请过贷款的话,可以以购房的形式办理提取。请本人携带房产证、契税发票(自签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取人名下威海工行或建行卡到缴存地管理部办理;
    若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则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配偶名下威海工行或建行卡到任意一方缴存地管理部办理即可。
    提取的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即可。

    查看全文↓ 2012-11-05 14: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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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按百元整数倍提取,提取后公积金余额应超过贷款余额扣除提前准备还款额后余额的10%。可提取额=公积金余额-(贷款余额-申请提前还款额)×10%。需要提供借款合同、**近一年内还款证明(银行还款对账单或银行打印的近期还款记录),在12个月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管理部信贷部门批准的提前部分还款证明。

  •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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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地方的是不可以,但在东营是可以的,如果你父亲所购住房符合东营市市民购买住房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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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是可以提取全部的,公积金是不同于社会保险的,自己交的进入个人账户,单位交的进入劳保基金。公积金无论是自己交的还是单位交的那一块,都在你的账户上,是全部都可以提取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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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若您是借款人本人,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提取:(1)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可提取至提前还款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超过提前还款的金额。(2)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此方式每年均可申请提取,每年**多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