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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买房都是网上签订合同并从网上打印下来,但有的开发商为什么还用老合同来签?

131****4000 | 2012-11-05 15: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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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1408

    首先问清楚要买的这个房是预售商品房还是已经办过大证的房,如果已办过大证就不用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也就说不用在上网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了,直接用老合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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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 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 这是由于为了便于统计的需要在合同正文的基础上增加了合同摘要内容,因此在合同正文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应再次填写合同摘要内容,根据合同摘要的提示录入买售人年龄即可。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和体改法规司编写的《〈市房地产管理法〉条文释义》在对这一条进行解释时认为:“商品房预售后,在竣工之前的再行转让,即俗称转让‘楼花’的问题,一般应当允许。这样可以促进商品房预售,搞活房地产市场”。而且,我国法律、法规对房屋期权转让未有禁止性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也允许商品房期权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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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但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房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等,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没有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6、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生效或不生效,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7、违约责任。合同中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等等。8、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中应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9、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合同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10、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11、附件。合同中应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以及附件的效力等。必要的时候,还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房屋质量以及付款等关键条款,一定要有细节性的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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