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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保修,是由开发商那边维修的,但请问维修期一般都是从什么开始时候算起?

131****9420 | 2012-11-26 17: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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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2186

    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购房者接到钥匙时已经在质保期内了。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如果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市民对房屋质量问题有异议,可以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部门进行投诉。

    查看全文↓ 2012-11-26 17:20:15
  • 134****5113

    应该是从验收后开始算起的。

    查看全文↓ 2012-11-26 17: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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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屋面防水,《规定》中所说的保修期是3年,而《条例》中是5年。如果商品房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交付住户使用的,那屋面防水的保修期就不低于5年。如果商品房是验收合格后隔一段时间交付住户使用的,比如隔了一年,那么承建单位对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还剩4年,此时开发商对购房者承诺的保修期就不能低于4年;如果承建单位对开发商的保修期剩余不足3年,按3年计算。可见,房屋保修期**低规定不能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这是期房销售也就是竣工验收完开发商就将商品房交给购房者的情况。如果购房者买的是现房或者尾盘,那就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但**低不能低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关于商品房保修期的问题是很复杂的,建议购房者购买时特别注意合同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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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交;墙里管道渗漏请问应该由那个负责维修???2010年交;墙里管道渗漏请问应该由那个负责维修???我们是2010年安置的房屋,**近墙里面出现管道渗漏影响下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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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要分清,是谁对谁的“保修”。建筑商对开发商的保修期,起始日为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开发商的那天起;开发商对购房人的保修期起始日,应该从房屋从开发商那里移交给购房人的第一天算起(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里约定的那一天)——哪怕该日期相距工程竣工日期已过了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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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算起的,也就是开发商3年前拿地,你的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就要减少3年,如果是70年产权的房子,那你剩下来就只能用67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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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保修期到底有多长?从什么时候算起?过了保修期才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怎么办?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房屋保修期的相关问题。有关保修期的相关问题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规定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那么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过了保修期怎么办?很多购房者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当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已经过了保修期。那么房子过了保修期限,怎么办?是否仍可要求房产商给予处理?一般情况下,卖家对产品的保修期也就一两年,过了这一两年可能因为使用原因确实出现质量问题,此时,卖家有可能不再对产品进行保修。但是,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不要六神无主,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溯。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发展商,要求其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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