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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保修期一般是买房的时候算起还是交房的时候算起的?

147****2505 | 2013-05-10 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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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9457

    屋面防水,《规定》中所说的保修期是3年,而《条例》中是5年。如果商品房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交付住户使用的,那屋面防水的保修期就不低于5年。如果商品房是验收合格后隔一段时间交付住户使用的,比如隔了一年,那么承建单位对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还剩4年,此时开发商对购房者承诺的保修期就不能低于4年;
    如果承建单位对开发商的保修期剩余不足3年,按3年计算。可见,房屋保修期**低规定不能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这是期房销售也就是竣工验收完开发商就将商品房交给购房者的情况。
    如果购房者买的是现房或者尾盘,那就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但**低不能低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
    关于商品房保修期的问题是很复杂的,建议购房者购买时特别注意合同中的规定。

    查看全文↓ 2013-05-10 17:10:01
  • 156****6599

    建设部发布的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保修期的起算日做出了规定:
    (一) 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保修期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 承建单位对开发商的保修期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低保修期限。

    查看全文↓ 2013-05-10 17: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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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先要分清,是谁对谁的“保修”。建筑商对开发商的保修期,起始日为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开发商的那天起;开发商对购房人的保修期起始日,应该从房屋从开发商那里移交给购房人的第一天算起(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里约定的那一天)——哪怕该日期相距工程竣工日期已过了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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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卖家对产品的保修期也就一两年,过了这一两年可能因为使用原因确实出现质量问题,此时,卖家有可能不再对产品进行保修。但是,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不要六神无主,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溯。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发展商,要求其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建议:特别是交房前一年,更应该关注一下房屋的质量问题。一旦发现房屋质量缺陷,首先确定属于何种问题,然后马上找开发商要求处理。同时,应记明因为房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比如地板翘起、瓷砖开裂,维修前向开发商讲明,便于之后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房子过了保修期,和开发商存在争议时,为了避免吃大亏,**好是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忙处理。毕竟,房子可是一大笔财产,不管是自住还是投资。解决不了争议,对于购房者来说都是一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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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交;墙里管道渗漏请问应该由那个负责维修???2010年交;墙里管道渗漏请问应该由那个负责维修???我们是2010年安置的房屋,**近墙里面出现管道渗漏影响下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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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的,就是合同上写的房屋已竣工可以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算的。 如果是在这个日期以后买的房子也按照这个日期算起,除非合同上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另外房屋交付使用时,房产公司会有一本《房屋质量保证书》给业主,关于保修期时间上面也会有明确规定的,这本书上有开发商的公章,是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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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