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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房产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32****8369 | 2012-12-21 17: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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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2291

    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下是房产合同注意事项:  1、购买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  2、购房者所签订的认购协议中的购房人应与商品房买卖契约中购房人一致。  3、购房者可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备注事项,了解开发企业所销售的商品房是否存在土地抵押情况。若存在土地抵押的,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要求开发商约定土地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4、购房者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认购协议应按照从网上下载的标准格式,协议中应约定签约时间。认购协议签订时,购房者只付定金,不付房款。  5、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若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开发商应在认购协议中注明房屋抵押的事实,双方应约定房屋的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6、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必须是从网上下载的标准格式,双方签字盖章后,购房者方可付定金和房款。开发商应在十日内确认上传,并在三十日内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手续不但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而且在通常情况下还可以避免因开发商的其他债务导致所购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  7、购房者在签约前,不仅要充分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也要了解前期物业合同以及业主临时公约的主要条款,因为这些条款中有购房者将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8、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示范文本为市房产管理局监制,但主要条款由双方商定,尤其是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面积误差处理方式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和违约责任,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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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购房合同是房产陷阱的“藏身之地”,签订一份防陷阱的合同,对消费者极为必要。买房要签哪些合同?买房子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贷款够房一定要签订合同,它涉及事后的很多事情:签什么合同?要是开发商给您带的款,就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要是自己从银行贷款就与银行签订合同;涉及一下问题:1.签合同人的资格问题2.产权证的合法问题3.面积4.价格5.付款方式与期限6.交房期限7.遗留问题有没有,以及若有的话,责任落实问题山东省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牟刚认为,消费者对任何一种商品都应该有知情权、但记者了解到,消费者主要通过开发商知名度、楼盘宣传材料、朋友介绍考虑买房。“消费者不可能全程跟踪房屋的建造过程。因此,对于房屋这种特殊商品,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易受侵犯。”牟刚说。“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锋提醒说。除购房前慎重选择外,一份规范详细的合同可以为维权带来很大方便。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消费者不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何物,开发商单方提供的合同,消费者往往不作任何改动,审阅后签上名字就达成协议。牟刚说:“单方合同、?开口合同??霸王合同?,给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埋下隐患。”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锋等人认为,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的形式签订。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看合同对办理房产证是怎末约定的,有些合同只约定房产商办理初始产权登记(大证),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要约定为你办理房产证是房产商的合同义务,不然你就惨了,交了钱,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另外还要看“五证”是否齐全,否则根本就办不了房产证,到时候哪么多人一起诉退房,公司就面临破产,一旦破产,购房款能否追回就很难说了,因为房产商的房屋被拍卖的话,是很廉价的还有,看看整栋楼的消防是否通过验收,否则房产证也很难办下来,除非消防验收。1、要对合同中的交房条件及期限、逾期交房的违约罚金、交房方式等,一定要写清楚。2、对办房产权证的期限,逾期违约的罚金等要写清楚。3、合同中应有还有房屋周围设施及室内设施及装修情况。4、签合同后,还要记住合同中自己违约的条款及罚金。避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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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按揭贷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主要注意事项如下:(一)按照《合同法》第3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一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并且还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这些条款进行说 明。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二)《合同法》第40条还专门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其他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三)有的银行对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往往会有意识地含糊其辞,使消费者在一头雾水中签字盖章。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那么合同双方当然会对不平等格式条款 的含义产生分歧,这就存在一个怎么样对这些条款进行解释的问题。所以需要消费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求银行对这些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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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买房、签约时应注意:  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  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二、收楼时应注意:  1、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时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如: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进行验收,据此办理入住手续。实在不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2、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标准实地进行验收,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注明相应的问题。如果不让您入室查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3、注意相互联系,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打下基础。  三、发生纠纷时应注意:  1、从签约的开始就要注意留好证据,要尽可能多地收集对方的书面材料。  2、确定正确的诉讼策略,如:先行政诉讼还是先民事诉讼?这是决定官司成败的关键。  3、可能的情况下,发挥集体的力量或请消协或媒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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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我国的的房产管理法中有规定,开发商必须有“五证”才有资格完成交房,如果五证不全的话,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但是有些开发商在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的情况,为了能够挣钱就很有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前几期出来的有效的证件来出售房屋。对策:1、如果是复印件的话要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2、有原件的话一定要注意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那么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陷阱:在房产部门同意的购房合同格式中第五条只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形式进行了规定,这样的话有的开发商就会钻空子,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还是不变。而依据合同的约定,开发商也不算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只能白白的吃亏。对策:1、在购房合同的第三条中要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第三项、关于房产证陷阱:在房产部门同意的购房合同格式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的还是约定期限,也就是说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表面上好像有期限限定,但是其日期不明。如果是资质较差的开发商就很有可能会拖延颁证,甚至直接不予办证。对策:建议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房产证在什么时间之前就会办理下来,如果不能够及时办理会有什么处罚。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陷阱:合同中会对相应的通知义务进行约定(如:交房通知),但是如果说开发商不能如期履行义务,那么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但是在日期上写明约定的日期。还可以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对策: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必须是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到位,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有的买受人可能是以相抵较高的价格买得是位置较好的某号楼,但是交房时该楼号有可能就变成了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对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在建设前期的时候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可以进行在建建筑物进行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那么开发商在破产时,买受人的产权其实是得不到保障的,其产权是属于抵押权人的。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而言之,购房合同是确保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利保障,各位一定要慎重仔细的阅读再签订,对于合同中不明白的地方,要咨询楼盘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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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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