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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41****2777 | 2018-07-17 14:40:40

已有5个回答

  • 148****1428

    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
    我国的的房产管理法中有规定,开发商必须有“五证”才有资格完成交房,如果五证不全的话,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但是有些开发商在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的情况,为了能够挣钱就很有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前几期出来的有效的证件来出售房屋。
    对策:
    1、如果是复印件的话要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
    2、有原件的话一定要注意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那么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陷阱:
    在房产部门同意的购房合同格式中第五条只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形式进行了规定,这样的话有的开发商就会钻空子,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还是不变。而依据合同的约定,开发商也不算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只能白白的吃亏。
    对策:
    1、在购房合同的第三条中要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陷阱:
    在房产部门同意的购房合同格式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的还是约定期限,也就是说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表面上好像有期限限定,但是其日期不明。如果是资质较差的开发商就很有可能会拖延颁证,甚至直接不予办证。
    对策:
    建议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房产证在什么时间之前就会办理下来,如果不能够及时办理会有什么处罚。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陷阱:
    合同中会对相应的通知义务进行约定(如:交房通知),但是如果说开发商不能如期履行义务,那么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但是在日期上写明约定的日期。还可以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必须是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到位,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
    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有的买受人可能是以相抵较高的价格买得是位置较好的某号楼,但是交房时该楼号有可能就变成了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在建设前期的时候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可以进行在建建筑物进行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那么开发商在破产时,买受人的产权其实是得不到保障的,其产权是属于抵押权人的。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而言之,购房合同是确保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利保障,各位一定要慎重仔细的阅读再签订,对于合同中不明白的地方,要咨询楼盘的工作人员。

    查看全文↓ 2018-07-17 14:43:51
  • 148****9023

    与谁签订购房合同?
    一般来说,许多购房者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来找房子,就想当然的以为要与房产中介签订合同,其实不是,签订合同应该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而中介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合同。
    购房合同要一式几份?
    贷款买房时,购房合同通常要一式四份,其中住建委一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自己一份。
    如何降低购房风险?
    签完购房合同后会再签订一个补充条款!这是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伤害的保护伞,同事还能减少购房交易纠纷。
    强调一下补充条款应包括: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约定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的承诺。

    查看全文↓ 2018-07-17 14:43:18
  • 143****9059

    一、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二、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三、确保买卖安全
    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约定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人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人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签。因此,建议购房人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现在的购房合同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已经用铅字印制好了的,另一部分留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建议购房人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
    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约定。
    3、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
    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人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六、明确交楼标准
    目前标准购房合同中的交楼标准有三种: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购房人选择第2、3项交楼标准是比较理想的,但由于这两项交楼标准要求比较高,尤其是第2项交楼标准要求**高。
    目前大部分楼盘在交楼时很难达到该项标准,同时选择该标准的收楼时间相对比较长,所以相当一部分购房人或者开发商都不愿意选择第2项收楼标准。而选择第1项收楼标准则含义不明确,因为验收合格有很多种,如竣工验收合格,规划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这就会产生很多争议。
    七、慎签补充协议
    目前开发商通常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让购房人签字。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苛刻。因此,购房人须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八、另签物管协议
    现在的标准购房合同中有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进行协商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目前商品房买卖中,购房人应当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购房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而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人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则属乱收费,购房人有权拒绝。
    十、把好收楼关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收楼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楼。
    2、看楼验楼
    购房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楼标准到现场看楼验收,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收楼表》中签字确认。

    查看全文↓ 2018-07-17 14:42:49
  • 153****0644

    签署购房合同须知:

    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4、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5、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6、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7、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8、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9、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10、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11、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12、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 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问题,并不是说没有办理产权证,是因为这个项目的本身合法性有问题,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你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违约金。

    13、其它:比如说这个合同有多少页、有多少份等,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该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现在房管局在做备案的时候,房管局会备一份,购房人应该有一个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请银行按揭的话,合同正本应该交银行来收押。在整个的合同**后一条,是做预售登记备案的一个条款,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签订3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向房产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记。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图,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这个图纸要用坐标来确认这个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标注面积,或者是面积的标尺。

    查看全文↓ 2018-07-17 14:42:24
  • 143****2445

    注意事项一: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
    不少人买房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但不排除部分购房者会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二: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
    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但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
    注意事项三: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
    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会写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另外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容**好一开始就定好了,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
    注意事项四: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规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注意事项五:明确退房责任
    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注意事项六:明确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逾期交房是否有赔偿,这就要求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并明确约定逾期不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每逾期一日按支付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仍不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注意事项七:确认物业管理事宜
    这一点主要是约定好前期小区的物业公司是谁,物业管理范围即物业管理具体包括什么,以及前期的物业收费标准。
    签合同是个复杂的过程,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并不能涵盖合同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问题,所以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要多留心、多注意、多看几遍合同的条款,直到确保合同没有问题为止

    查看全文↓ 2018-07-17 14:41:59

相关问题

  •  一、买房、签约时应注意:  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  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业主合同签完后,除了自己的签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别人的字体,这样太被动。  二、收楼时应注意:  1、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时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如: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进行验收,据此办理入住手续。实在不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2、根据合同列明的交楼标准实地进行验收,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注明相应的问题。如果不让您入室查验,则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实。  3、注意相互联系,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打下基础。  三、发生纠纷时应注意:  1、从签约的开始就要注意留好证据,要尽可能多地收集对方的书面材料。  2、确定正确的诉讼策略,如:先行政诉讼还是先民事诉讼?这是决定官司成败的关键。  3、可能的情况下,发挥集体的力量或请消协或媒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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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验证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应该是交房时候的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必须齐全才能签,尤其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不全,可能办不了产权证和土地证!2.开发商应该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这个你都要在签商品房合同前提前索取,回去研究!开发商都是应该提供给你的,网上也是都有的!如果签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问清!特别是其中关于面积变化的约定!3.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房款或**款、代收契税、维修基金、委托公证费,这些都是合理的费用,不要矫情了,老实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多退少补!另外还有合同公证费,则是可以选择,不是强制性的,建议缴纳!4.签订合同时要核实房号、名字、身份证号是否无误!空白处都要划掉!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曾有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的事例。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5.签订合同时,**好合同上甲方处和骑缝处要有开发商的公章,防止开发商偷换合同内容!注意交工标准,尽量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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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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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网签购房合同注意点: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五、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六、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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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看合同里面有没有甲乙双方不平等的条款,甲方延期交房的责任,以及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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