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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流程]#二手房#二手房买卖的避税方法及其法律风险有哪些?

133****4880 | 2013-04-16 16: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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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6329

    三、假赠与假赠与也是避税的一种方式,有时甚至会构成逃税。对于继承和赠与的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所需付的费用只包括房屋评估值2%的公证费以及 3%的契税,然后持相关手续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让,私下里业主收取买家的房款,这样,房产过户时表面上就没有任何金钱的往来,达到避税或逃税的目的。其法律风险是:由于赠与不是买卖行为,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于买方来说压力将会很大。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此外,买家还要承担赠与人撤消赠与和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风险。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消。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买方支付了房款但卖方不办产权过户,或卖方先办好了产权过户而买方未交齐房款,都很容易引起纠纷。四、假离婚根据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为了避掉这部分税费,许多夫妻在此大做文章,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如夫妻俩为了避税,开出了离婚证明后,将自己名下的2处房产中的一处以赠与的方式转到妻子的名下,这样就可以省下几万元的税费。而离婚后再复婚,两道手续的成本却不足百元,这与税金相比,要省很多。假离婚隐藏的风险在于: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风险较大。

    查看全文↓ 2013-04-16 16:06:05
  • 148****1865

    根据市场操作以及现实的经验,二手房买卖的避税方法及其法律风险,可归纳如下:一、做低合同价格做低合同价格这种避税方法是二手房买卖双方**常用的避税方法。比如一套实际成交价格为2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局及税务机关的过户价则是15万元。这样只需交纳15万元的相关税费,5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这样轻易避掉了。然而,这种方法存在着法律风险。对于卖方来说,因为递交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过户价格是**具法律效力的,买家有可能根据报低的过户价格来付款,不愿意再按照原来的购房价格成交,使卖方受损失。对于买方来说,报低过户价可能会导致下一次卖出房屋时各项税费的增加。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过户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增加出售成本,而且银行贷款的实际比例也会因此降低。二、延期交易延期交易这种避税方法也是比较常见的避税方法。营业税和个税都将5年作为一道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所以很多人就将脑筋动在了“5年”上。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如双方约定房屋的总价仍为20万元,由于未满5年交易,需全额交纳营业税后方可过户交易。因此,买卖双方协商后,过户前由买方先租住该房屋,每月租金600元。买家与卖家约定将这些租金抵消到以后的房款里。另外,卖方还要求买方交纳一年的租金作为“抵押金”,以确保未来交易安全性。毫无疑问,这种方法同样存在着风险。该办法对双方都没有保证,因为其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购房的产权并不是买家的,未来买卖两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如果未来几年内政策再发生变化,对于买卖双方风险将会很大。另一方面,房价如果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假如到时候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了。

    查看全文↓ 2013-04-16 16:05:59

相关问题

  • (一)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2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订协议后,递交给房产局的过户价则是以15万元成交,这样剩余5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二)先租后买,延期交易。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如果房价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假如几年后房屋获得时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产生纠纷。(三)假赠予真买卖,暗箱操作。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予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首先,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其次,由于赠予不是买卖行为,而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后,赠予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四)假离婚。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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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四种方案,但是都是有风险的,谨慎操作!以租代售对于5年内转手交易的房产均要按照销售收入的5.5%全额征收营业税;并且自8月1日开始,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就让一些与原本超过2年而未满5年的房产交易者为了避税纷纷采取“以租代售”的销售策略。“以租代售”是指双方在确定成交的意愿下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到办理产权过户不交纳营业税的时间(即取得产权5年)为止,双方在租赁合同里约定,买卖双方在正式签定买卖合同并实现产权过户后,买方可以将先期支付的租金用以冲抵购房款。先公证后过户对于一些快满5年的房产交易,与“以租代售”的交易模式相比,先公证后过户不失是当前极为畅销的一种交易方式。“先公证后过户”是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部分营业税。这种交易方式只要买卖双方私下谈妥就可办理,而且相对“方便”。做低合同价从当前二手房交易的避税方式中,采取“做低合同价”的方式是交易双方**为普遍的避税手段,而通过此种方式也能为出售者和购买者节省大量的税费成本。假“赠与”明“买卖”房屋赠与是一种民事行为,所以在交易过程中,一般只收取手续费用,而由此涉及的营业税等税费都是免交的。基于赠与所能节省的大量税费成本,使得在现阶段,赠与行为成为二手房交易当中的一个常见避税方式,也深受交易双方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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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房其实风险在于时间,金钱上的风险为零。买你房子的朋友把钱给你了,你才交房,不给钱你不交房,他占不到你便宜。交易过程1.付定金 2.付**(买房者贷款)3.进交易中心(产权过户)4.产权证下来(买家贷款金额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卖家账号,买房得到产权证)5.交尾款,卖家交房及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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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避税,违法!二手房过户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建议按要求缴纳。需要缴纳以下费用:(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由买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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