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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合同”泛滥 谁来保障购房权益?

153****3191 | 2013-07-03 10:49:46

已有2个回答

  • 158****2325

    资深房产律师认为,和以往一个合同相比,“双合同”对责任的认定和违约金的支付等方面将更加模糊,比如一套200万元的房子,其中170万元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30万元另外签订《装修合同》,一旦延迟交楼或出现其他问题,到底开发商是要按照170万元总价来赔付,还是按200万元总价来赔付呢?而且,也不排除到时业主收楼时,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等业主收楼后,再进行装修。
    “虽然增城、从化早在限价之后,已经有很多开发商在搞双合同,但暂时我们还没发现有因装修问题诉诸法院的案例,但随着近期双合同增加,不排除过1年多之后交楼时,会有因为双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律师建议,如果开发商可以允许业主买毛坯房,那么对于有时间有想法的业主来说,倒不如自己装修来得实在。

    查看全文↓ 2013-07-03 10:51:15
  • 134****4755

    为规避“政府指导价”让买家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合同”的做法正在楼市蔓延

    查看全文↓ 2013-07-03 10: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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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主要看的是开发商的补充协议,如果有不平等条款,都是在补充协议里出现,看详细一点,首先看对自己的要求是否都能满足,要避免自己出现违约情况,其次还是注意对等的问题,比如任何一个问题,如果是自己的原因要承担责任,同样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开发商同样要承担责任,很多霸王条款就是只约定了买房人的违约责任,而对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避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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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其实换个词描述更清楚,就是政府屡禁不止的“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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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合同只能算冲突,按照一般的冲突原则解决,不能完全归于无效。有冲突的条款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无冲突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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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少城市陆续出台政策对上市新房的标价画出了“天花板”,超过限价标准的楼盘无法顺利拿到预售许可证。根据相关机构数据统计,部分城市或地区在此之后成交均价确有下跌趋势,而等购房者兴高采烈去售楼处一问,房价依旧是高攀不起,造成矛盾的原因就是“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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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两卖”是各位购房者都不想遭遇的事情,但是一旦发生了,我们该怎么办呢?如果处理得当的话,或许还能够有所补救,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下面小编为您支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利益,一起来看看吧!一、就购房人而言,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提出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但也要区分具体情况。1、购房人严格履约购房人的对于购房合同履行不当很容易成为卖房人毁约的借口,故需特别注重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果时间允许,建议不要把网签、贷款等事宜完全委托中介公司处理;同时,要注意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合同约定不明也会导致履行受阻,成为卖房人毁约的借口。2、证据充分交易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一旦发现卖方存在转卖他人的违约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3、不存在法院不能强行过户的情形即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抵押、查封的,房屋属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政策上不允许上市交易。上述情况即使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客观上也无法实现。二、对于卖房人而言“一房二卖”未必获利更多,除返还双倍定金外,还可能要赔偿买房人的房屋差价损失。三、购房人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及补救措施:1、签约前做好调查,明确欲购房屋的性质,避免合同因此无效或者履行不能。2、认真准备,细化合同条款,方便合同履行。3、特别注意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等条款,如明确“一房二卖”禁止性内容,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力求对卖房人的逐利心理产生震慑作用。4、发现违约后,及时采取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等限制措施,避免房屋在诉讼期间完成过户。5、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中介公司的责任,如确保网签信息录入真实、准确,协助买卖双方进行交易之前标的房屋是否曾经网签等情况的查询,协助买卖双方制定较为明确、细致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签署后督促双方进行网上公示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等。以上就是防止出现一房两卖造成我们利益受损的方法,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各位购房者合理的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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