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取公积金。向单位发起提取书,单位再发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过提取是有标准的
全部4个回答>在中山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条件吗
155****1013 | 2013-10-13 14:21:58
已有4个回答
-
156****1058
贷款条件
查看全文↓ 2013-10-13 14:24:13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
(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
(4)停缴公积金超过半年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 -
141****4609
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房屋建筑面积超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超120平方米,不接受贷款申请;房屋交易价格超过房屋平均交易价(以市房地产交易所公布的数据为准)的1.44倍的,不接受贷款申请;建筑容积率1.0以下的,不接受贷款申请。依据中山市国土局此前公布的2010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中山城区为7349元/平方米,镇区为5500元/平方米(均按套内面积计算)。按“房屋交易价格超过房屋平均交易价的1.44倍”计算,城区套内单价为10583元/平方米以上的,即被认定为“豪宅”:镇区套内单价为7920元/平方米以上的,即被认定为“豪宅”,均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3-10-13 14:23:55 -
144****3617
广东中山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消息,主要内容如下:广东中山公积金管理政策征求意见稿规定,包括了缩短提取公积金周期至三个月,子女可使用父母公积金、将开通“冲还贷”业务等创新措施。
查看全文↓ 2013-10-13 14:23:17 -
135****9067
中山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没什么特别的。只要在中山市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另外,珠三角八市(包括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的公积金缴存人,在八市购房的,可以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城市的购房目前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3-10-13 14:22:39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可以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资金是指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账户中的资金。
全部4个回答> -
答
只要在中山市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公积金的,在中山市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本地或外地户口都是一样的。
-
答
有身份证号以及婚姻证明,**购以及银行征信没问题。
全部3个回答> -
答
贷款买房,还贷时是否可以用每月的住房公积金还贷款。不可以,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提取是有要求的..每个职工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前后两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也就是说,你可以一次提出去年的,还支付今年的贷款.外地户口在本地买房,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不能使用异地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到公积金所在地领取公积金.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材料如下: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是不是必须转到户口所在地才能取出来?不需要.只要以上几样即可.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