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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的廉租房该怎么申请?

132****1374 | 2013-10-18 14:17:21

已有4个回答

  • 136****6607


    申请。住房困难家庭户应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未承租直管公房的居民向街道、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街道进行初审;承租直管公房的,向所在房管所提出申请,由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初审;承租市房地产管理局直管公房的,向市直管房管所申请,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管处初审;区属、市属、省属企业职业分别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各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复审

    查看全文↓ 2013-10-18 14:47:04
  • 152****7595

    具体可以向福州市晋安区房地产管理局咨询

    查看全文↓ 2013-10-18 14:46:46
  • 136****0039

    今年城区廉租住房准入条件如下: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簿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他们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簿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于无房户。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家庭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查看全文↓ 2013-10-18 14:46:31
  • 134****7613

    1)根据《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2010年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定于6月7日开始,并实行常年受理。廉租住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和居住;2.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3.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但是获得市委、***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一、第二点的户籍条件限制;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申请人选择实物配租的,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
    (2)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可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按规定申报;经济租赁房申请人到市房管局一层政务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受理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各区的咨询、举报电话为: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福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87550106、87562923、87551512;鼓楼区房地产管理局:87525521;台江区房地产管理局:83296354;仓山区房地产管理局:83446243;晋安区房地产管理局:87487583;马尾区建设局房管所:83986297。

    查看全文↓ 2013-10-18 14: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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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住房困难家庭户应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未承租直管公房的居民向街道、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街道进行初审;承租直管公房的,向所在房管所提出申请,由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初审;承租市房地产管理局直管公房的,向市直管房管所申请,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管处初审;区属、市属、省属企业职业分别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各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复审。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 (三)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他们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三)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他们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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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常州市的廉租房需要达到以下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才能申请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00元以下;  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