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甲方) :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 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1、甲方将河滩地_____亩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做育苗使用。 2、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用,且乙方同意按土 地的现状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每年每亩租金为人民币 400 元(大写:肆佰 元整)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 甲方收取租金是开付收款收据。 4、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 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6、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 7、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 作。 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首先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9、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 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全部3个回答>有无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吗?
131****2254 | 2014-03-08 18:23:06
已有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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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429
理论上是没有的,如果有,那他是与法律相违背的,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合同,也就失去了合同的存在的意义了,还能叫做合同吗?
查看全文↓ 2014-03-11 16:56:11 -
137****5171
承租方的做法是违法的,理由是:这个土地原来是粮食生产的耕地,因承租方的生产需要,要将此土地的用作改为其它用途,除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外,还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的规定,持村乡批准意见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合法的使用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查看全文↓ 2014-03-11 15:27:25 -
148****2704
带齐资料到当地国图局就可以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3-11 10:17:01 -
134****5050
没有,租赁给你土地的人,土地也不是他的,而是国家的,他对土地只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而他的使用权也是有限的,分别为30年,50年,70年,所以他不可能无期的租给你,
查看全文↓ 2014-03-10 13:02:15
不过也有一点例外,如农民自留地,宅期地,集体的,集体综合用地这些土地虽然没有理论上的无限租期,但是有实际意义上的无限租期.因为这些土地是国家无偿划给人人或集体使用的,但是这类土地的转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只是私下出租,有一定的风险. -
141****6994
没有的,一般都有时间的
查看全文↓ 2014-03-09 09:32:51 -
145****7305
这个肯定是没有的,在中国,所有资产都是国家的,就是你赚的钱也是国家的,所以没有什么无期的土地。
查看全文↓ 2014-03-08 22:3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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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民法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意思是房屋所有权转移了,也不能使原有的租赁合同受到影响。如果不规定一个**长的租赁期限,那么就会出现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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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农村土地租用合同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合同签订的主体, (1)、如果是和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需要村民小组加盖公章,切不可只有村民小组长签字。如果是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否则合同将可能导致无效。 (2)如果是和村民小组个人签订,要注意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注意合同的内容。 一般农业土地和农村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基本用途,需要改变的要报批。 3、意思表示。 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必须是自愿、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得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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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土地租赁问题?答
租土地时应把情况说明确,如果租后搭建临时房屋或其他并没有违反法律,租了后是有权力自己私下使用土地的。如果没有签合同给租金的情况下动用土地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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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地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土地 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 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月 日,承包费为每亩 元,每年共计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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