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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楼房可以卖不?

145****9906 | 2014-03-25 15:06:51

已有5个回答

  • 156****7696

    小产权楼房不可卖。。。
    自己居住可以。。。如果价格不贵,小产权住着也不错,比租房合适多了。但是如果价格高,就考虑商品房吧,因为小产权国家规定不允许买卖,但是也有私下买卖的,万一有什么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吃亏的是自己了。。。
    所以千万不要因为全家而作为投资,因为有风险呀。。。

    查看全文↓ 2014-03-28 09:19:43
  • 131****9037

    小产权房”既然不被法律所保护,又不可能全部拆除,究竟如何处置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小产权房”的建设情况和“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我们发现:
    ① “小产权房”主要关系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的利益;
    ② “小产权房”也关系国家土地管制、土地出让金收入、房地产交易税费征缴等权益;
    ③ “小产权房”是一个群体性问题,已经既成事实,如果全部拆除必然引发新的纠纷和矛盾,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④ 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灵活处理使得“小产权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如在城中村改造中,可将“小产权房”作为村集体发展经济的经营性行为,列入其改造成本之中,减轻国家对城中村改造的投资

    查看全文↓ 2014-03-27 09:24:57
  • 143****3451

    没办法,小产权本来就没有办法交易过户的,现在的产权人还是他,他说不许卖就不许卖的,只能和他沟通了。

    查看全文↓ 2014-03-26 12:50:05
  • 146****8335

    不好卖,找中介公司卖吧

    查看全文↓ 2014-03-25 20:24:04
  • 133****5035

    怎么能这样,你能买进就有权力卖出的。

    查看全文↓ 2014-03-25 15:36:17

相关问题

  • 小产权房”既然不被法律所保护,又不可能全部拆除,究竟如何处置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小产权房”的建设情况和“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我们发现:①“小产权房”主要关系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的利益;②“小产权房”也关系国家土地管制、土地出让金收入、房地产交易税费征缴等权益;③“小产权房”是一个群体性问题,已经既成事实,如果全部拆除必然引发新的纠纷和矛盾,也是一种资源浪费;④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灵活处理使得“小产权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如在城中村改造中,可将“小产权房”作为村集体发展经济的经营性行为,列入其改造成本之中,减轻国家对城中村改造的投资

  • 本质上,小产权房是民间一种自发的土地变革,是国家对农村、农业、农民几十年不重视或剥夺一种本能的反戈,中国农业人口几十年发展极其缓慢,就是由掌握了上层话语权城市人所制定游戏规则后的结果,万幸胡温上台后,对三农问题极其重视,认为应当是城市人回馈农村人、工业反馈农业的时机到了。再不这样,社会恐怕会发生不可调和矛盾。于是,关于**重要的农村土地问题,渐行渐近,并有成为全国上下热点问题之势。为什么现在地方政府修这样多的小产权房,而省政府及中央不过问呢,这种姿态也体现了一种城市人回馈农村人、工业反馈农业的精神所在,与中央对三农问题支持方针上不冲突,否则,小产权房是不可能发展这样迅猛。有些人认为小产权不合法!那我们先来确认一下什么才叫法律!小产权房这种由下而上的变革,在全世界都注重人权及人性化大的国际环境下,将是中国法规制定的准则,法规是什么?就是为了国民多数人的利益,如果法规不利于占中国70%以上人口的农村人,那这种法规就不能叫法律!就如一个不能让多数国民活得好的国家不能长久一样,一部不能让多数国民生活得很好的法律,也没有存在的理由。千万不要低估中国人民的智慧,2008年8月11日,华夏时报就报道了:重庆将成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所,小产权房不能在主板交量,那我们完全可以与股市一样,成立一个二板市场嘛,你完成可以将自己小产权房放在这里进行交易。对于小产权不合法,不能上市,这些问题都一一得以解决。2008年8月8日,奥运会开幕当天,境外媒体《凤凰周刊》就明确报道了一篇文章,《小产权房合法化》这些都是国内处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国历来在重要法规出台之时,都需要媒体进行事前预热,这样密集的对小产权房利好的报道,业内专业人士都感觉到,小产权房问题将在奥运会后加快明确化,而一旦明确化了,肯定将没有增值空间了。当然,以后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国家基本利益还是要保障,是两百,还是三百、五百元一平方,这由市场说了算,如果土地出让交到了1000元/平方,那要恭喜买到小产权房的业主,说明你不动产所在地,已涨到8000元以上一个平方了。有些人认为小产权房未来不安全!事实上,这个星球上什么东西未来都不确定、都不安全,都有消失的一天。任何事都因不确定,才有可能产生暴利,如果大家都明白一件事,都知道一件东西的价值,都晓得一件商品的未来前景,那这种商品还有成长和增价的空间吗?肯定没有。正是因为小产权房未来的不确定性(但至少没人敢拆了房子让业主睡大街上),才是这样低的价格,只要学过一点经济学,都明白,小产权房符合商品增价定律,那就是价格低,如一个小孩,有成长的空间,很显然,现在商品房经过2005-2007后,已是过了青春期的小青年了,要小青年以后还保持青春期那几年快速增长迅度,那是违背自然规律的。而小产权的价格目前还是一个“儿童”(处于成都华侨城外西贵坊、悠然居纯多层也就2300元/平,就是建安成本加上合理利润,没有任何炒作水份)。很多政府企事业单位含国土局、规划局朋友都在大量买进。每一次市场改革,总会催生一次暴利的机会,但的确只有少数人才能认清这样的机会,特别是成都作为全国两个城乡一体化试验区之一,政府肯定会让大家进行试验,让城乡尽可能快的一体化,这,成在巨大机会。因此,我们认为,小产权从上至国家政策,下到市场规律分析来看,就如当年国家给深圳、上海当地人一块“股市”的大蛋糕,现在的“城乡一体化试验区”是国家给西部地区成都、重庆人一块“土地”的大蛋糕。小产权房,中国其它地方说不清楚,但作为“城乡一体化试验区”,的确是**后的价值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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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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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能交易购买风险:(一)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二)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响。(三)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四)监管缺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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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三思,去看看大产权的房子小产权房的坏处是法律上的权利没有保障,即不能确定房屋所有权(没有明确的产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不能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买卖。另外,如遇国家征收,所得补偿也较有完整产权的房屋要低的多。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1、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而且,现在国家严厉打击小产权房,建议您还是看看商品房,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2、小产权房有五大风险和危害:其一: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所以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没有产权证,一旦国家要征用土地,没有权属证明保护自己的权益;其二:这类房子不能上市交易;其三:如果是占用耕地建设,违反了国策;其四:扰乱房地产秩序的建立;其五:别墅产品类型居多的小产权房,业主和当地村民因为社会财富等不同,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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