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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动迁

135****2741 | 2014-04-03 19:51:39

已有9个回答

  • 132****7127

    要是政府的规划,和财政的资金是否到位。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31:40
  • 135****0047

    你好!有动迁协议更名的就好

    查看全文↓ 2014-04-05 20:58:07
  • 158****6479

    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原则分析

    作为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构成部分,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毫无疑问应当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为此,就必须遵循其价格形成。运动的客观规律,明确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应当遵守的原则,才能作出易于被利益主体所接受的估价结果。

    l.公平原则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必须以公正为基本前提;充分考虑有关当事人的角色和心态,合理区别产权类型、合理分配产权收益、合理分摊产权或使用权转移费用。

    2.优质优价原则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经济和自然环境、用途、实际新旧程度、维护保养状况、楼层朝向、房屋设备等的不同而区分计价,体现优质优价。

    3.快捷性原则

    从开发程序看,房屋拆迁(包括价格评估、拆迁实施等)所花费时间的长短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开发周期;同时,房屋拆迁评估往往又是批量性的,因此,在满足估价精度要求前提下,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方法的快捷性显得尤为重要。

    4.政策性原则

    01版条例规定货币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不可否认,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强制性很强的工作,而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以市场公开、交易双方信息通畅、平等自愿。诚实无欺并有适当长的时间进行交易为前提的,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因此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应是房地产的权利受到拆迁政策约束下的合理价值。

    查看全文↓ 2014-04-05 18:41:30
  • 136****9040

    这要看当地政府 是如何规划的了

    查看全文↓ 2014-04-05 18:22:06
  • 152****8678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地区政策,大部分是有的,因为大部分动迁补偿是分户口和房产2种分开补偿的。你**好咨询一下你户口所在地的具体政策。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4-05 09:48:07
  • 151****9224

    有证得!房产证和土地证房屋交易过户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信誉报告户口本要注明是夫妻双方的单身要出示单身证明还有薪资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4-04 20:07:14
  • 158****7758

    看地区政策,动迁补偿是户口和房产两种分开补偿的,问下你户口所在地的具体政策。

    查看全文↓ 2014-04-04 16:22:09
  • 156****8560

    这个报告希望你参考一下,里面有拆迁内容,估计对你有一定帮助!!

    2007年度杭州房地产市场分析

    2007年,杭州房地产市场有太多的话题值得我们关注,政策、开发商、土地、消费者……都是值得关注的对象,市场在发展中变化着,同时在这样的变化中,市场的各种元素又表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散发出一个发展阶段特有的气息。

    一、2007宏观调控政策一览

    2007是房地产调控年。今年政策出台之密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当然,楼市“变奏曲”尚未定音。今年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也许会在明年显现出更大的威力。

    1.清算土地增值税

    1月24日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出台后,土地增值税将执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土地增值税要视增值率的大小,采取分段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方式,对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分别适用30%、40%、50%和60%的税率,不再全部按60%的税率计征。

    从此掀开2007年房地产税费调控的大幕。按照新的计税办法,项目开发的速度越慢、土地囤积的时间越长,企业就会支付更多的税款。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开发商囤积土地。

    2.央行一年内连续6次加息

    自3月18日至12月20日,央行连续6次加息。从2007年12月21日起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提高到4.14%;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提高到7.47%;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07年以来,宏观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受食品、能源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不断攀升,通货膨胀压力有所加大。央行希望通过加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明年元旦起,新的贷款利率将会执行。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加息的影响没有太多的体现,不过加息这个事情关键是其本身的延续性,此次加息的影响很有可能会在明年更多地体现出来。就现在来看,真正会受到影响的购房者主要有以下三种,一类是**比例偏低的人群;一类是贷款期限相对较长的人群;还有一类就是购房资金成本较高的人群。不少购房者为了减轻新利率标准下所产生的高利息负担,已经纷纷向银行提出还贷申请。

    3.4月6日《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发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4.打击外资炒房

    6月10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通知强调,外商投资内地房地产项目必须通过审批。与此同时,未来所有由地方部门审批的外资房地产公司必须上报商务部备案。

    10月31日 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其中指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同时,将“普通住宅用地开发建设”从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5、6月27日《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通知》宣布取消《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四条和第六条,即取消涉及基建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使用税优惠规定。同时,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土地转让环节的征税管理将加强。

    减少土地出让环节的优惠政策无疑将加大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的情况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同时可以完善房地产的税收制度,加强监管力度。但是,本政策可能会产生更多的土地隐形转让并使开发商将该部分费用转嫁到房价中。

    6.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明确廉租屋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该文件首次提到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把住房看成了重要的民生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这无疑将有助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与此相关其他文件:

    11月14日,财政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11月30日,建设部等七部门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7.2007年9月12日打击囤地

    中国国土资源部发布下发通知,各省市须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用原则上按出让或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业内人士认为,面对如此高额的土地闲置费,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圈地热”有望至此降温。

    8.9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提高至40%

    《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且贷款**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

    此次出台房贷新政目的主要有三:降低银行房贷风险,缓解流动性过剩,保护各商业银行利益,防范金融风险;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保障自住性需求,平抑房价;降低房地产投资热度。**门槛提高、利率上调,投资房地产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风险加大,对炒房者起到震慑作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性需求,短期内购房总需求有可能出现下降,从而起到打压房价的作用。

    9.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有人分析物权法的颁布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提高了住宅类物业的内在价值。二、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三、土地出让方式上有严格规定。四、拆迁补偿的规定维护了物权拥有者的利益,但可能会增加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延缓拆迁开发的速度。五、明晰小区公用部分的产权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六、为物业税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

    10.10月10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

    该《规定》定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将工业用地也纳入了招拍挂的范围,并明确如土地受让方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向其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39号令从更细致的层面规范土地市场,是对土地市场政策规范的一种补充,有助于规范土地招拍挂程序;打击囤积居奇、哄抬房价的行为;抑制土地出让过程中的权利寻租行为。

    11.杭州市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对杜绝楼市囤房惜售进行了一系列规定。

    1)审批房源须一次性销售

    《通知》称,对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时所有房源必须一次性全部上网对外公开销售。对房屋用途为“办公”、“商业”等公建用途的商品房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时可以按期房预售和现房销售分别申报。开发企业申报的现房销售房源在完成权属初始登记的同时转为现房公开上网对外销售。

    2)期房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通知》规定,对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后作期房预售的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作为现房销售的房源,在未申请权属初始登记前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但在申请权属初始登记时需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注销手续;对未申报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对完成权属初始登记后的商品房项目不再办理现房抵押手续。

    3)开发商自留房将集中清理

    杭州市房管局将对2004年1月1日至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自留房进行集中清理,对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均应转为现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

    此外,对列入房地产开发计划的商品房项目应全部申报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实行公开上网销售。对未申报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的商品房项目,在申请权属初始登记之前需申报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4-04 15:11:15
  • 139****5285

    一般的程序是:由开发商出具动迁手续...噢说简单点:谁占你房屋,谁负责给办理房票。

    查看全文↓ 2014-04-04 14: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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