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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基础制度何时成立 这种制度有什么作用

157****7178 | 2016-05-11 16: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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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8166

    上海市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上海市已经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与此同时,湖北武汉、江西南昌等地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也陆续展开。 按照中央部署,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布以后,全国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要在2015年基本完成。 从2016年开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工作重点开始落地基层,并全面形成制度体系,**终于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不动产登记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而按照时间表,所余时间已不充裕,因此相关机构需抓紧推进,才能完成这一工作。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使国家更准确的掌握国情,有利于实施有效的社会经济管理。近年由于对国内商品房市场的构成和居民住房实情缺乏一本“明细账”,一些城市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政府主办的保障房,都出现了供需失衡的状况,商品房库存积压成为目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可以有效清理不动产的产权。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很多不动产的产权界限比较模糊,特别是房屋方面,除了一些产权比较明晰的商品房,很多城市周边的“小产权房”,一些由单位自建分配给职工的住房,由于其土地权属模糊,住房产权一直无法确定,民众的财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这些问题都应该在此次不动产登记中拿出具体解决方法。 对城市里的普通民众来说,房屋是一宗**重要甚至是唯一的不动产,但作为一项国家的基础制度建设,不动产登记有更丰富的内涵,而它对房价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至于一些“老虎”“苍蝇”占有过多的房产,正是钻了缺乏不动产明确登记的空子,但一些普通民众如果大量购置了商品房用于投资,仍属于他们的合法财产,也应该在法律保护的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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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不动产登记制度归纳为三中模式契据登记制度、权利登记制度和托伦斯登记制度,一般是指房屋不动产登记。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特点①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然后房屋与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分割的。②房地产权属的登记具有公信力的,受保护的,是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合法凭证,房地产权属的登记是登记房地产静态权利,也是登记权利动态过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不动产登记实行统一登记,能更好地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提高办事效率,企业和群众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各自不同的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登记管理,就是说,原来在哪办现在还在哪办。

  • 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开展有段时间,无锡的不动产登记具体应该怎么办理?我市市民可以去哪些地方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对不动产登记情况有疑问,市民可以通过哪些方法进行咨询?没有房产变更可以换证吗?如果有多套房子,市民该如何取舍? 1、无锡市民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 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与原来的房屋登记或土地登记程序基本一致,具体办理步骤: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出具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按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我市哪些地方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无锡市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2月28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等16个服务网点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除文华路199号(原市土地登记发证中心服务窗口)因内部整修暂停业务受理,其他服务站点均提供不动产登记办理服务。 3、市民对不动产登记有不清楚的地方该如何咨询方式? 如果无锡市市民想要了解更详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的信息,可以通过服务网点现场咨询、电话咨询以及网络咨询3种方式。 ①服务网点现场咨询:上文16个服务网点均有服务指南,并有专业的引导人员帮助大家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 ②电话咨询:直接拨打无锡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10-82715396(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 ③网络咨询: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有工开的申请登记的材料目录,市民可以上网查询,网址:www.gtj.wuxi.gov.cn(公共服务类)。 4、无锡市民房产原证有效,可否更换? 按照国家规定,不动产登记不影响原有的旧版证书的法律效用,新版和旧版证书可以同时使用。若市民想要用新的不动产证替换原有就证件,一种情况是在房产发生转移或者变更的时候可以办理,另一种情况是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当然,如果不想要换证也是可以的。 5、如果有多套房子,市民该怎么办证? 如果市民有多套房产,需要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种。集成版不动产权证书上面可以登记同一个产权人在同一个登记管辖区内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权利;而单一版证书是登记同一个产权人在不同管辖区的不同房产权利。普通市民名下若有多套房,可以根据个人房产属性情况判断不动产权证书的种类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办。 无锡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对本市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规划,购房者想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目前,无锡市开设16个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上文已提供各网点具体地址和电话,市民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可以迈开步子向前走了。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于2月11日成立正式举行挂牌仪式,这标志着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不动产登记“四统一”工作(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又迈出了一步。 一、那么,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1、 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林业厅负责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 2、 负责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3、 牵头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 二、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存在哪些难题呢? 据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表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间的体制、机构、人员,有很多法律政策、技术方面的重大问题需要解决。 当前,市(州)、县(区、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制的整合仍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工作流程操作中要落实“发新才能停旧”的共识,从旧版证书逐步过渡到新版证书,并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三、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有什么意义呢?  有关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标志着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不动产登记“四统一”工作(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又迈出了一步。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未来或将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另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四、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如何推动? 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要建立以省国土资源厅为召集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不动产登记局挂牌的同时,省第二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厅际联席会也随之召开。

  • "作为一名房产中介公司过户专员,42岁的王海明伙同某税务所工作人员,帮助多名房屋中介偷逃税款,并收取这些中介人员给予的钱款190余万元。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一中院获悉,王海明犯受贿罪,获刑6年,其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被告人王海明的犯罪事实主要发生在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之间,集中在位于海淀区学院路、知春路等地的15套房屋的交易过程。据王海明的供述,她在房产中介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司办理二手房缴税过户。王海明说,她在2011年认识了税务所的工作人员杨某、刘某,协税员李某(三人另案处理),“我们公司的中介人员知道我和税务所的人员认识,就找我帮忙为购房人逃税。”据悉,杨某、刘某所在岗位的职责是复核相关纳税资料并出具房产交易完税凭证,李某所在岗位的职责是受理、复核、查询房产交易纳税人申报资料。 王海明说,自己办理的主要是不满五年且唯一的房屋。这些房屋需要缴纳个税和营业税,但把房产证复印件的登记日期伪造为满五年就可以免缴个税和营业税。“大部分房产证复印件是我修改的,其余的复印件是中介人员修改的。”于是,王海明伙同上述税务所工作人员,通过伪造房产交易原始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方式,不缴、少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他税费,收取中介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190余万元。案发后,部分赃款已追缴。王海明供述,她会根据具体情况向中介人员要应缴税款35%至45%的好处费,然后给予李某等人应缴税款30%至40%的好处费。北京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王海明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王海明到案后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部分赃款已被追缴,依法可予从轻处罚。**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海明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一审宣判后,王海明以自己有自首情节,原判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市高院,市高院认为王海明不是在明知司法机关对其进行调查的情况下主动到案,故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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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很多市民在此之前可能对此并没有多少了解,但这项政策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了解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房产情况。神马?!这么喜大普奔的消息你不知道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条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即使你的配偶想要偷偷买一处房子“金屋藏娇”,也得先经过你的同意啊! 言归转正,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行,保障了夫妻双方之间的知情权,更能从根本上保证配偶的合法权益。那么,买房时哪些环节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呢? 买房时需要经过配偶同意的环节: 1、 申请贷款必须经过配偶同意。 申请贷款时必须经过配偶的同意,否则银行不予放贷。很多购房者对此很不了解,明明贷款是本人申请,还款也是本人进行,为什么还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呢? 这就回到所购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上来了,《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便是由一人单独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这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力承担房贷时,另外一方有接盘的义务,这也就是为什么买房必须经过配偶同意的原因。话说谁也受不了无缘无故就背上了一笔巨债啊!反正搁小编我我忍不了。而对于银行来说,这项条例可以有效的减少风险。 所以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行后,办理房屋抵押等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2、 全款买房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吗? 一次性付清房款并不需要配偶到场,但是必须在保证配偶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3、 过户需要提交夫妻双方有效证明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规定也增多。房产交易中心会要求购房人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证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供,只有这样才能**终办理过户手续。 附:办理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 1、 结婚证和复印件; 2、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 购房合同等材料; 4、 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交相应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