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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呢?

154****7392 | 2017-02-24 14:53:16

已有3个回答

  • 148****5066

    经济适用适用于哪些人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0000元。
    3、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家庭低于36万元,4人户家庭低于45万元,5人户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查看全文↓ 2017-02-24 14:54:50
  • 133****1513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说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时候是没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没有房产证;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一般都是国家严格的规定;
    3.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不能随意定价和调价;
    5.经济适用房不同地区在房屋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要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总而言之,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建造比较有安全性,经济适用房的具有保障性的政府建造住房。

    查看全文↓ 2017-02-24 14:54:22
  • 146****7259

    1.经济适用房管理用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以及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向当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2.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房的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以及经济适用房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
    3.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以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
    4.经济适用房全部都是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或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经济适用房。

    查看全文↓ 2017-02-24 14:53:45

相关问题

  • 商品房你随时可以购买,只要有对应的钱经适房你需要申请,并且条件符合,一般来说需要一年的时间商品房你购买所需的钱是市场价,之后拥有100%的产权经适房你购买的是打折房,粗算为市场价6折左右,但产权是共有的,政府会持有那房3-4成产权商品房地段面积任你挑经适房地段面积有所限制,不一定能够绝对称心**后说明,如果家中房子看的到希望拆迁的,那就不要去申请经适房了,对后期拆迁补偿来说是不划算的,可如果是基本要等到头发都白了才拆的,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经济状况和自身需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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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有大产权。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1、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商品房的对象是自然人。2、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4、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商品房则全额缴纳。5、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全部3个回答>
  • 北京经济适用房5年以后才能买卖,以下有几个问题1.买家还有限制么:回答: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在此房转卖时必须经过房管部门审核,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一般是在排队的名单内)北京市民,必须有北京户口!才能购买此房,如果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购房者不需要本地户籍,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2.买了以后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么?回答: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与上市流通的其他商品房性质一样,没有区别。3.可以出租么?回答原购买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不得出租。后来以市场价购买者可以出租。4.买家按市场价买了以后是不是政府可以收回?:比如违法出租等。回答:市场价格必须要等到此房五年以后才能以市场价格出售,如果是五年以后的市场价购买得到的房产,政府不予收回,此房属于商品房,可以流通,变卖和交易,当然也可以出租。不属于违法。按照市府(2007)27号文件: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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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你的问题所述,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商品房买来后产权人拥有其所有的产权(包含:使用权,收益权,行使权)也就是在产权清晰,没有债务债权纠纷的情况下你可以自由买卖。经适房是政府针对相对的人群所批复的规划用地,所建设的房屋只针对该部分人认购,并且没有全部权属,每个地方规定的时间不同,5~10年的,在这个时间内买受人只享有使用权的。是不可以上市买卖、委托。抵押的。这样解释不知道能明白吗?如果有问题的可以继续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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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还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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