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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父母出**怎样打借条?

156****5612 | 2018-05-29 16:38:25

已有3个回答

  • 144****0663

    你好,《婚姻法解释
    (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5-29 16:43:05
  • 137****1765

    您好,按照婚姻法解释,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如果赠与双方,则借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查看全文↓ 2018-05-29 16:42:34
  • 143****1281

    你好,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只要能够证明该借款是用于购买房产,那么即便是女方否认知情,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不写借条,如果真出问题,到时候也不好解释,为保护男方父母的权益,至少男方要写借条,然后,男方父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将该借款打入房屋卖方账户,并保留汇款凭证。

    查看全文↓ 2018-05-29 16: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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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位老兄你这样想法实在没有两全之策:要写借条,需你夫妇二人同时写给父母才有效。否则就视为父母对你们夫妻两人的赠与。除非你父母付全款,他们再把产权登记在你自己名下,才能算是你一个人的,否则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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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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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你们平分。如果提供不了**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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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购房父母出**,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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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解释三,父母出资赠与个人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且该购房时间在婚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无疑。而且房产证登记了男方姓名,这是三重保险,绝对是个人财产。而且贷款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部分,若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对婚内配偶共同参与还款部分进行适度补偿。这块不影响房产的产权。以下是援引的解释条文: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只有具有法律效应的条约都是可行的,如果考虑到经济能力,可以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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