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继承父母房屋怎么办理?

131****4542 | 2018-06-05 15:49:08

已有3个回答

  • 141****2380

    可以直接赠予、子女继承、还有就是直接过户给他,那样会有税

    查看全文↓ 2018-06-05 15:50:51
  • 131****1233

    一.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
    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四.税费项目
    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

    查看全文↓ 2018-06-05 15:49:53
  • 153****1456

    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规定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6-05 15:49:28

相关问题

  • 1、要看这个档案是由谁出具的,目前一般只认可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2、三个继承人到齐才能办 3丶公证和诉讼两种继承方式 4、继承完毕可以拿到钥匙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继承过户相关手续可以直接到当地房管部门确认。  父亲去世,母亲在世,育有三儿两女,老儿子想办父母的房产继承,能否不去公证处办理?而由村委会出面写成继承文书,再让老儿子去房产局过户,能行吗?房产局给办吗?  巧顾网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过户如果各继承人达成一致,必须到公证处公证,否则房管部门不予过户。  道理同上,办赠与公证,然后过户。  房产继承过户相关手续可以直接到当地房管部门确认。  父亲去世,但房子是他和母亲的共同财产,现母亲尚健在,故发生不了继承父母财产的事,只能继承房产中属于父亲的份额,如果母亲同意把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也是可以的。所以你说的情况既包括了对父亲财产的继承也包括了接受母亲对财产的赠与。

    全部3个回答>
  • 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规定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全部3个回答>
  • 一、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全部3个回答>
  • 父母不在了,留下了房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女等继承。按相关程序,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闻讯笔录,记录在案,然后委托评估公司对该宗房产评估核价。评估公司受理后对该房产现场诊查,核实材料,出具评估报告。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工作人员的调查、笔录等依法出具公证房产继承书,确认该房产继承等属实,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由儿(女)小A继承。小A按规定缴纳2%公证费后,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输入微机受理。7个工作日后,小A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持交费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手续费每平方1元和登记费80元,之后持回执到房管部门领取房权证。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