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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房产算继承吗

138****4160 | 2018-07-10 21:26:34

已有3个回答

  • 154****5370

    首先假设该房产为您父母共同财产,则尽管房产证上写的是您母亲的名字,实际上,也是您的父母共有。夫妻对共有房屋的共有,应该认定为各自拥有一半份额。
    自然人死亡,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如果没有其他情形,有几人则分几份,由该顺序范围内的人均份继承。

    则: 您父亲过世,则这套房屋的划分中, 首先切出一半, 这部分是您母亲的财产,不参与遗产分割。 其他的一半中,由您的母亲,您和您的兄弟姐妹均分。(假设您的爷爷奶奶没在的话,若在,则大家共同参与分割。)

    作为不动产的房屋的分割,还有些特殊的情况,这与动产的分割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房屋往往不分割。 如老年夫妻, 一人先过世, 一半座位该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都是待两人均过世时再分。

    查看全文↓ 2018-07-10 21:27:05
  • 154****0393

    首先,要给出否定的回答。
    “20年后是否可以处置夫妻房产”无从考证。
    其一、我国《婚姻法》规定(约定或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婚后财产应当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处分;
    其二、要明确一点的是,处分的前提是所有权,无权处分是效力待定的。相应的,处置房产也需要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若该房产系夫妻共有,则需共同处分,一方是无权处分的,即效力待定。我国《物权法》不承认时效占有,即无“20年后处置房产”一说;
    其三、虽不可处分该房产,但依我国《继承法》可以继承相应的财产。若夫妻一方死亡,则另一方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该财产。

    但是,如果去世的夫或妻没有其他继承人,即只有一个继承人时,在世的妻或夫立即继承该房产,是可以处置该房产的,不过不需等20年,即可处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查看全文↓ 2018-07-10 21:26:53
  • 155****5040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该房屋属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故去后,应将该房屋进行夫妻间的分割,属于故去一方的房屋份额,由其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继承。如还有疑问,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查看全文↓ 2018-07-10 21:26:44

相关问题

  • 首先,要给出否定的回答。“20年后是否可以处置夫妻房产”无从考证。其一、我国《婚姻法》规定(约定或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婚后财产应当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处分;其二、要明确一点的是,处分的前提是所有权,无权处分是效力待定的。相应的,处置房产也需要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若该房产系夫妻共有,则需共同处分,一方是无权处分的,即效力待定。我国《物权法》不承认时效占有,即无“20年后处置房产”一说;其三、虽不可处分该房产,但依我国《继承法》可以继承相应的财产。若夫妻一方死亡,则另一方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该财产。但是,如果去世的夫或妻没有其他继承人,即只有一个继承人时,在世的妻或夫立即继承该房产,是可以处置该房产的,不过不需等20年,即可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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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协商一下,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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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去世了,她的丈夫有权利继承她的那部分财产。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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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儿子去世,其父亲与母亲、配偶、孩子均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如果父亲去世先于儿子,那么父亲去世时,父亲的合法财产应按继承法之规定先进行继承分割,儿子应继承的部分属于儿子的财产,儿子去世后,如无配偶,无孩子,那么其母亲可以继承儿子的合法财产;3、如果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则儿子的合法财产按继承法之规定进行继承分割后,父亲继承的部分财产属于父亲的合法财产,父亲去世后,该部分财产应按继承法的规定由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进行继承;4、在家庭情况不明的前提下,儿子去世了父亲也不在了,母亲能否继承房产?答案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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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是要办继承手续的,就是到公证处做个继承公正。继承所得的房屋,年限以继承前购入时产证日期为起始日期。至于交税,有3种情况,下面我给您详细的讲一下:A、不满五年的(从继承前购入时间起至今),营业税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强征20%,即利润(本次出售合同价-继承前购入合同价-部分成本等等)20%。B、满五年的(从继承前购入时间起至今),继承人(活着的人)继承后属唯一一套居住用房,则营业税按正常商品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免征。C、满五年的(从继承前购入时间起至今),继承人(活着的人)继承后有二套居住用房以上的(包括这次继承的房屋),属非唯一,个人所得税则按上述强征20%。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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