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业主与A签订租约,C在知道是A和原业主是租赁关系下,仍与B签订转让合同,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

156****1852 | 2018-07-17 19:39:44

已有5个回答

  • 139****0742

    您好,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转租,出租人知情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同意;一种是不同意。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那么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解除该合同,转租合同也就无效。因此,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因此在出租人提出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转租合同应予以解除。

    查看全文↓ 2018-07-17 19:40:41
  • 146****8880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房东当然有权不让转。

    查看全文↓ 2018-07-17 19:40:30
  • 137****8041

    如果没经房主同意,租房户将已租到手的房子转手出租,对于租这种房子的人来讲是有很大风险的!换句话说来说,如果转租人已经与房主违约,就等于找一个替罪羊,或者诈骗了!**好的方法是让转租人把房主找到,让他们之间把租房合同终止或了结,然后租房人与房主直接租房签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7-17 19:40:16
  • 133****0496

    转租是否有效看原来承租合同是否允许转租。或者原来承租合同没约定的要征得房东同意,如果转租六个月房东不反对,也视为同意
    房东是应该有房屋产权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7-17 19:40:08
  • 132****9918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7-17 19:39:58

相关问题

  • 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可经由街道办事处、住建局物业科、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或撤销,也可以起诉侵权予以撤销。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全部3个回答>
  • 手印是本人,就是对本人生效的。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商品,因为涉及到的金额比较重大,因此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慎之又慎。因为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掌握信息的不对等,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很难看出猫腻。有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咨询律师之后在签订相关合同。没有能力的购房者在网上多了解相关内容。那么购房合同有哪些类型呢?如何签订一份有效的购房合同呢?小便今天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购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三种《购房合同》。 一是“纸质合同”,这是一种完全手工的合同,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前,**好仔细研究条款,按标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签订纸质合同,并约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局申请登记备案。”这是制约开发商备案的重要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留意。 二是“半网签合同”,合同文体中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写,非机打。购房者为规避风险,签订合同后,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将办理备案; 三是“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文本中,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其**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以英文字母E开始,后排10位阿拉伯数字,并且是机打显示,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在商品房交易中是十分有必要的。以上关于购房合同的类型及如何签订有效购房合同的介绍您了解了吗?

  • 一、设计图纸要把所有项目都标注在上面 由于设计图纸是施工的依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把所有施工的事项和具体的尺寸都标明,如果没有标明,在以后的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纠纷。 二、装修合同上要明确标明装修预算,即使有一定的误差,也不能超过一个具体的数目 这也就是说,业主在签订合同时要把具体的装修预算明确的标明,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变化的项目,如水电改造,要明确标明即使预算上涨,也不能超过多少钱,如超过3000元,由装修公司自己垫付。 三、如果有特殊要求,要在合同中明确标明 需要特别注意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对装修建材、工艺有什么特殊要求,一定要仔细的写在装修合同上,否则发生纠纷时业主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

    全部2个回答>
  • 1、我家亲戚因为欠我方债务190万,到期无力偿还,提出以一套市值大约110万的房产(含银行抵押25万元,实际价格约85万元)抵偿债务。2、我方与其签订抵偿协议,明确房子作价100万元,其中25万元抵押款由我方在过户前代付,5万元左右过户税费由我方代付,并免除其70万元债务。3、办理过户手续时,我方与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经公证),当初为节约过户费用,协议仅声明房产转让价格为70万元,并免除债务70万元,而未根据抵偿协议内容载明我方还需代付抵押贷款等事宜。4、目前房产证、土地证均已经办下来。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