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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产未过户拆迁怎么办?

142****0822 | 2018-07-17 21:56:14

已有3个回答

  • 155****2071

    赠与公证是有效,但是没有发生物权转移,所以不产生物权效力,没有过户房屋仍然是房产证登记人的。

    查看全文↓ 2018-07-17 21:58:50
  • 143****3861

    赠与协议有效,按照所有权

    查看全文↓ 2018-07-17 21:58:09
  • 141****7807

    已转让出售的房屋未过户,现在国家征地拆迁。拆迁款项一般属于房产所有权人所有,自己作为购买者,可以主张所有权人把补偿款给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查看全文↓ 2018-07-17 21:57:00

相关问题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已明确规定被补偿的对象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按《物权法》规定非经房屋过户登记,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因此,法定的房屋所有权以政府登记的房产权利为准。故,如进行买卖房屋等行为,应当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很可能被拆迁人的认定还是原有的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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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可以先完成过户,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确认您对房子的所有权。之后就可以获得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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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因现在拆迁问题是越来越多了,一方很早将房子卖给了另一方,有的几年有的甚至十几二十年,后来拆迁补偿了,卖的人回来要分钱分房。按律来说,赔款是要给卖房人的,因为权证上还是他的名字,他领了拆迁款返给你原来的购房款或给点补偿或一毛不给。但从我现实业务中发现这也不一定,除了刚刚说的那种情况,地方上一般还有两种处理情况:①不认可卖房人的权利,因为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且实际居住拥有人是买房人,但这种处理相当少。②这种情况较多,就是买卖双方按比例分配拆迁款,去年我碰到这样的是买房人拿了70%,卖房人30%。为什么会有上述情况,我看你的提问,未有任何手续,只做个见证,是乡下的房子吧?这种房子是除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外不能交易、过户的,即使写了合同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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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当您母亲写的材料没有见证人或者按手印什么的,也可以当成没有,你们几个可以适着去过户,说不定可以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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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觉得,楼主可以咨询下律师和公证处。我前不久做过关于房产方面的公证,很便宜,我们这边收费200元。但你这个因为中间牵涉到后来你父亲再婚,并育有子女,所以,尽管他的户口一直在你家户口本上,但他和对方已经形成事实婚姻关系——这就是说,他赠予你的房子,也可能侵占到他现在的太太和子女的权益。所以,建议楼主**好找个律师咨询下。但不管怎样,这也是个好事情,尽管房子不能弥补回你童年的美好回忆,但你父亲这样的举动,说明他心里还是有你和你母亲的。人上了年纪,就容易怀旧,楼主,好好对待你的家人。祝福你们快乐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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