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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名是父亲的,但是儿子自己盖的,家里有姐妹来争,不过姐妹户口已迁出本村,她们有权来争吗

147****2949 | 2018-07-19 14:38:40

已有3个回答

  • 147****9291

    如果你父母百年后,你父母没有立遗嘱,他们的土地、房产由你们姐弟分。
    听说的意思,你家应该在农村。因为你户口已迁出村集体,因此,如果你继承了房产,也不能过户,只有使用权,你可以将这个房产卖给本村集体内的人,他们可以正常办理过户。对于土地,你也有继承权,也只是使用权,不过等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后,这部分土村集体就会收回去分给其他集体成员。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40:23
  • 155****7552

      1、土地
      需要判断土地是否属于死者的财产。若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一般来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房屋
      房屋能否继承与户口无直接联系。房屋继承根据遗嘱确定。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39:38
  • 142****7972

    父母的房产,子女当然都有权利。但是因为现留存的房屋是“儿子”所建,所以“儿子”应当分得更多。

    查看全文↓ 2018-07-19 14: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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