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并无全国性统一的交房期限规定,个别省市明确商品房交房条件,每本购房合同上面都有明确的交房时间和违约赔偿明细的,需要仔细地去阅读的。家里的合同有没有妥善地保管呢?现在就拿出来仔细地看看,不要再糊涂了。
全部5个回答>一般上交房时间是什么时候?
146****6435 | 2018-07-23 12:18:46
已有5个回答
-
-
-
136****2566
目前我国并无全国性统一的交房期限规定,个别省市明确商品房交房条件,例如:
查看全文↓ 2018-07-23 13:09:43
2003年底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将新建房屋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定为北京市房地产商交付预售商品房的法定条件。
青岛市《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交房条件:一是开发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并在市建委有关部门备案。二是必须取得规划管理验收证明。三是必需具备物业管理所需的配套网点、办公用房、停车场(库)、自行车棚(房)等移交证明。开发商只有具备这三项条件,同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才会取得《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才可以向用户“交钥匙”。 -
134****5198
这时间要取决于开发商的
查看全文↓ 2018-07-23 13:09:26 -
136****8642
1、所谓“交房时间”,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查看全文↓ 2018-07-23 13:09:12
2、房屋的交付时间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约定明确的一项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具体规定,因为合同的履行时间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事项,何时交房只能由合同约定。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交付时间。所以,具体的交付时间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协商约定的问题。当然,法律对于房屋的交付标准是有规定的,即必须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相关问题
-
答
-
答
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全部4个回答> -
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划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确当天。”也就是说,契税应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理。
全部2个回答> -
答
季节对装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温度和湿度上。以往,人们通常认为春秋两季装修比较好。在冬季,气温过低,会造成涂料、水泥灰浆等装修材料的冻结,使他们的凝结力降低,从而影响装修质量。而在盛夏,雨水较多,空气湿度比较大,木材的含水率往往超标,家庭装修中通常使用大量板材,木材干燥后就会变形,从而影响装修质量。因此,人们通常避开盛夏和隆冬,选择中春、初夏和初秋季节装修。 现在不同了,随着科技的发展,取暖设施和技术设备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季节对装修的影响越来越小。尽管冬季气温较低,但是目前大多居家均有取暖设备,消除了气温对装修的影响,再者冬季空气又很干燥,木材不易潮湿,装修后不易变形,冬季却成了很多家庭装修的首选。夏季尽管潮湿多雨,却可以用烘干的方法使木材干燥,使木材中的水份大大低于标准,完全可以确保装修的质量。所以,春夏秋冬均可进行装修。 另外,有些小的问题还要注意,在中国的传统节日如春节、中秋等是家人团圆的日子,施工工人可能要回家过节,不宜选择这个时间装修。
全部5个回答> -
答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