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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房价做低后交易中心不收件,房东坚持到手价,那签订合同还有效吗?

134****9351 | 2018-09-17 21:51:49

已有3个回答

  • 151****2845

    1/对你将来买房有影响.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同一年内卖出买进自住房的可以抵扣契税,

    你卖这个房子,中介这样做,
    a.你可以少交税款,这属于偷税漏税.你损失不仅仅是个人的信誉.同时,你再买房时,要交契税,由于你在卖房时少交了契税,就不能用你卖房交的税来抵扣买房交的税.

    b.买方如果按照56万买,他如果要卖要交增值税

    c.国家损失了税收


    2/你父亲签的协议,由于这样操作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属于无效的协议.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这份补充协议可以作废.

    查看全文↓ 2018-09-17 21:52:24
  • 145****9008

    做低房价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转让税等,买卖双方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往往会签订阴阳合同,即正式备案合同价格和真实交易价格分别签订不同的合同文本。二手房交易通常通过以下方式避税,如:
    1、签订虚假的购房合同;
    2、非以买卖的形式,而是通过私下交易或通过公证、赠予等行为进行交易而逃税;
    3、房产中介、房产当事人、税务人员相互串通而逃税等。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以欺骗的手段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无效,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该履行行为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时,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认定该虚假交易行为无效,从而根据真实的交易价格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9-17 21:52:14
  • 145****0291

    不可以,签订合同时186万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愿表达,所以合同是有效的。虚假报税属于行政范围,税务局会让你们双方补足税款,并可能处以罚款。

    查看全文↓ 2018-09-17 21:52:05

相关问题

  • 1、你可以继续租赁,“买卖不破租赁”,这是行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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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转让合同应当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若房屋转让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向出卖人支付了购房款,出卖人也向你交付了房屋,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表明对方都接受合同约束,因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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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意思就是说的他的妻子没有签字了,如果没有签字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很明显这个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只要是其中的一个不同意出售该房,那么就不能生成有效合同! 那么你想继续购买就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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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6、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生效或不生效,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7、违约责任。合同中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等等。8、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中应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9、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合同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10、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11、附件。合同中应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以及附件的效力等。必要的时候,还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房屋质量以及付款等关键条款,一定要有细节性的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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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相对于商品房而言,限价商品住房的购买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同时在房屋的转让方面,政府都有明确的政策性规定。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果五年内因各种原因需要直接上市交易的,政府要优先回购,回购的房屋仍然用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该规定的目的是保证经济适用房能够真正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移建项目的拆迁安置,发挥社会保障功能,维护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限价房五年内交易,不仅违反了上述规定,破坏了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秩序,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合同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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