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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买房子是用按揭购买,请问,按揭买房有没有什么陷阱?

158****2394 | 2018-09-17 23: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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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4876

    购房应查阅的资料:

      首先,预购商品房要选择具有一定实力和开发业绩的开发商,了解一下他们以前开发的商品购买者对其信誉的评价。对不讲信誉者,切不可与之打交道。其次,审查其预售商品房是否符合预售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 产文易的前提条件,如果连开发的土地都没有、商品府岂不成了“空中楼阁”?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为建设单位只有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必备证件后,方可申请 办理开下手续。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并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及 竣工交付U期,也就是说开发商已经投入25%以上的资金进行建设,这就不会出现买空卖空。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这是**重要的一环,因为经过房地产管理邵门的宵查许可后一般是不会出问题的。

      购房应注意的各事项:

      第一类:虚假广告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应对: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第二类: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第三类: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
      应对:**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第四类:物业管理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应对: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查看全文↓ 2018-09-17 23:02:33
  • 138****7032

    在购房者中,普遍采用的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买房,而通常发展商承诺某家银行为购房者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发展商为购房人办理该笔贷款的相关手续,但是不论95版还是在97版格式的购房合同,均未对银行如果对购房人的贷款申请不批准该如何处理的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讲,这个问题购房人较容易忽视,或者虽然提及,却因发展商口头的再次承诺而未在购房合同予以明确。这样增加了购房人的购房风险。同时由于对此没有具体的规定或约定,发展商和购房人对此达不成一致意见。从而使原来几乎成功的交易蒙受着失败的危险。 排除这类风险的有效办法是发展商与购房人就未付房款(即未通过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款项)重新达成新的分期付款协议。但是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好是:
    (1)在发展商向购房人推荐按揭贷款条件时,就应该把未得到银行批准后的付款方式规定在合同中;
    (2)约定可以退房,但为体现公平原则,须明确由合同双方中的责任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样就可以防患予未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查看全文↓ 2018-09-17 23:02:23
  • 132****3989

    买房子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可以看一下开发商有没有办预售证,只有取得了预售证的房子才能对外销售。另外如果开发商在预售前发放VIP的话,你也可以考虑,但是一定要开发商承诺交的定金有退才行。一般而言,现在的房子要封顶才能办预售证的。在定房子的时候,**好选南北朝向的,电梯房**好楼层在10楼以上,这样通风采光会好一些。如果你在单位的公积金缴满一年的话,**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比商业贷款利息低2%左右,且要找开发商同意办公积金贷款的楼盘。一般第一套房是**三成,贷款七成,如果想以后提前还贷的话**好选等额本金的贷款方式,这样还的利息会少一些。还有有支付能力的话,买房子**好买110平米左右三室二厅的房子,二室太小会让你以后有换房子的冲动。 除了**的三成款外,你还要准备6%左右的办证费用,这也是交房时不小的一笔开支

    查看全文↓ 2018-09-17 23:02:17

相关问题

  • 一、什么是按揭买房?1、含义:按揭买房就是用所购住房为抵押的买房方式。2、优点:(1)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购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2)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从投资角度说,办按揭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然后再投资,这样资金使用灵活。(3)银行替你把关.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为你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自然保险性高。二、按揭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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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抵押与按揭的区别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下转移占有为条件。   由于房屋价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购房者一次筹足购房的款项是有一定困难的。如果所有的购房者都要等到购房款齐备后再买房,少则要十多年,多则要数十年,而且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还要交付因租用房屋而承担的费用。   近几年来,由于金融机构的参与,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得以提前获得住房。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提前买房,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回忆资金的周转,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对银行来说,如果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开发公司用贷款来建造的房屋并不能很快地全部销售出去,这势必影响开发公司的还贷能力。如果直接向购房者发放贷款,购房者将所得的贷款全部用于购房,由于给予购房者的贷款额要低于房价,购房者自己还要投入一笔资金用以购买房屋,又由于购房者在获取贷款时以购得的房屋作抵押,所以还贷的可靠性得到充分的保证。   这种抵押贷款,对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银行都是有利的,而且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因此,近几年来比较流行。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便开始将这种抵押贷款称为“按揭”,有的售房广告标明“提供×成按揭”,即是银行可以提供给购房者的贷款比例,如“六成”就是可以提供房价60%的贷款。银行为了贷款的安全起见,一般**高只能提供房价70%的贷款。   按揭与抵押贷款不完全相同,对按揭较为贴切的解释是向购房者提供的购房抵押贷款,其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主要是住宅),并不是所有的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都可以称作按揭。   按揭制度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在中国兴起的一种新型物权形式,但在大陆当前民事立法当中并没有关于按揭的明确规定,学者们对按揭的法律定位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按揭是一种不同于抵押、质押和让与担保的全新物权形式,中国民法应当给予按揭合理的法律定位。   “按揭”一词来源于香港,是英语mortgage的广东话谐音。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西方两大法系中均有“按揭”的存在,但各自的规定及运作亦有不少区别。    按揭在大陆法系,按揭主要是指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之不动产抵押,它相对质押(包括动产质押、权利质押)而存在。英美法中的按揭则较为复杂,它是指以土地或动产为了担保给定的债务的履行或其他义务的解除而进行的转移和让度。按揭的基本意义是:此种担保可以此类债务或其他义务的清偿或履行而解除,即使存在其他相反的约定。也就是说,按揭本意是指财产中的某种利益为担保一定款项的支付或者某种其他债务的履行而进行的让与或其他处分。在这种担保方式中,债务人为担保债务之履行而将一定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获得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在实践中,任何财产都可用作抵押,可以是不动产的转让、动产的转让,任何实际利益和动产负担或设定负担的协议,在清偿债务和履行义务后,所设条件即可废除,担保也即可收回。除此之外,大陆法系抵押关系成立后,抵押人仍对其抵押物拥有所有权、占有权和用益权,仅在其处分或转让再抵押时将受到阻碍。因为该抵押物再登记簿上已有记录并不得在登记簿上重复登记或变更登记。抵押后,抵押人仍可在其抵押物上进行营业、出租、收益或收取天然孳息等,除非抵押协议另有规定。英美法按揭的核心是通过强调对特定财产(按揭物)权利的转移来保障债权的实现,同时赋予按揭人以赎回权,以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权利,成为一种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适用的担保形式。香港法的按揭制度与英美法的按揭制度大致相同,只是香港的按揭存在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就广义而言,按揭包括任何形式的质押或抵押,而狭义上的按揭则不包括抵押。   中国大陆的按揭制度深受英美法特别是香港法的影响,虽然在现行立法中尚未出现“按揭”的字眼,但实际上却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按揭存在的事实。本文拟从中国部分地区自身按揭制度的自身特征入手,给一些地区实施的“按揭”寻找其合理的法律定位。 编辑本段特征   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公民住房的建设由国家财政支付,住房分配纯属福利性质,所以在那时根本就不存在按揭的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了房屋商品化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揭也随之出现,并正在迅速发展。随着中国按揭贷款利率的进一步下调,按揭发展的势头将更为迅猛。   中国的按揭业务目前主要是在银行开展,一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也大都是借鉴了银行的相关规定。各大银行往往基于经营的需要,自觉地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中国香港地区的成功经验,出台了专门规制按揭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借鉴英美法系尤其是中国香港地区的经验时,他们并没有全盘接受而是基于中国大陆的制度性因素对按揭加以改造,使之成为一种与英美法按揭不尽相同、但又有别于大陆法上的抵押制度的新型物权形式。中国大陆部分地区关于按揭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在设立按揭时并不要求必须有特定财产权利特别是所有权的移转,银行只要求将权利证书交给贷款人保管即可。“权利证书的转移仅意味着权利的移转”,但这种证书的转移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比如,房地产证书仅起到一种证明的作用,单纯的转让房地产证并不能当然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在现行法律之下,还需经过登记公示才能使该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取得所有权。银行要求将权利证书交给银行保管,并不是要求将担保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自己、在借款人偿还债务后所有权再返还给按揭人,银行这样做只是为了防止一屋多卖现象的发生,防止按揭人违反约定处分已设立按揭的房屋,从而保障担保债权的有效实现。   2、在上述地区,按揭的实现并不要求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实践中,如果按揭人不履行义务,即到期未还清本息时,通常的做法是由售房人将按揭的标的回购,并以回购款清偿按揭人未偿付的本息,若有第三人愿以高出原价的70%受让,则应由第三人购买。如果上述行为还不能保障银行债权的实现,银行还可以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其违约行为,中止借款人提取贷款,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按规定处以罚息,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款,偿还贷款本息;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处分担保物,清偿贷款本息,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依法追偿贷款本息。而在英美法上的按揭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确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3、在大陆地区的按揭法律关系中,按揭人负有分期付款以还清债务的义务,但这并不是英美法上的赎回权。由于中国按揭人对按揭物并没有所有权,因此按揭人的行为只是对债务的履行行为,而不是赎回按揭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同时,按揭人并不承担约定义务,按揭权人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是通过类似于抵押权实现方式的方法来保障债权的**终实现。   4、在按揭的适用范围上,由于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大陆按揭标的只限于城市房屋,不包括土地所有权。而英美法上的按揭范围则广得多,不仅包括房屋,还包括对土地的权利。根据大陆按揭的特征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大陆已对外来的按揭制度做了很大的改造,改变了按揭必须转移标的物权利这一基本特征,成为一种完全不同于英美法上的按揭的物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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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按揭贷款条件直接决定了能否贷款买房,因此异常重要,下面我们就来普及一下买房按揭贷款的条件。按揭贷款买方贷款资格借款人(买方)需要具备条件:1男:年龄 18-65周岁 女:年龄18-60周岁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交齐首期购房款。3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4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5 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6 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7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按揭贷款所需材料借款人(买方)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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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先了解清楚吧,他是不是真的倒房子;用你的名字从所有材料上都是你是借款人,还款是他还,如果他不还了,首先逾期造成不良记录,那就是你个人污点了,以后你自己贷款会有影响。另外,相对个人购房的一些优惠政策你就享受了,以后自己再贷款,应该享受不到这些优惠了 。还有,看看房屋交易是不是真实的,这个很重要。如果实在不行要帮忙的话,看能不能在银行借款同时让他对你的借款提供全程担保,这样把他也拴到这笔贷款里

    全部3个回答>
  • 你和开发商签合同了嘛?只是银行哪一步贷款手续了吧?如果你退房的话,你是违约的。按揭贷款都要好几个月的,我也的几个月了一直没办下来,只要你没有不良记录都能办到贷款的,耐心等待吧。除非你银行有熟人,你可以走关系。 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到时候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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