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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说说,公积金可以贷几套房?

142****7952 | 2018-09-26 21:58:23

已有4个回答

  • 158****1864

    1 是不行的,公积金贷款只能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再贷;
    2 如果还清了就能再次申请贷款;
    3 按现在的政策,如果家庭已经有两房套了就不能再贷款了;
    4 **;第一套三成,第二套六成,第三套停贷

    查看全文↓ 2018-09-26 21:58:58
  • 155****1654

    公积金贷款只能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再贷。


    公积金能贷款的次数需考虑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在公积金及分、分理处,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时间满6个月,且目前账户状态为正常。
    (2)从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倒数六个月,公积金均为连续正常足额缴交,补缴不算正常缴交。
    (3)公积金账号有六个月的缴存余额。满足条件随时可以申请。如果在公积金系统中查询您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以上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查看全文↓ 2018-09-26 21:58:49
  • 143****5943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8-09-26 21:58:43
  • 146****7179

    同一套房只能受理2次公积金贷款
      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购房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低**比例为25%;在本市有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低**比例为30%;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低**比例由40%调整为6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
      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款比例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时点。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查看全文↓ 2018-09-26 21: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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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取出来,需要向单位提供你的身份证件、购房**款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贷款合同、公积金提取储蓄卡(没有也可以,我们单位就没发卡)每半年都可以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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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对二手房贷款年限有以下规定1、 二手房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有的银行规定不能超过40年,也有规定不超过50年;2、 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3、 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岁;二手房贷款年限受到借款人年龄、二手房房龄、土地使用年限等因素影响。借款人年龄越小,那么可以申请的贷款期限也就越长;对于二手房房龄,银行会根据房屋剩余所有权时间综合计算贷款年限,银行普遍规定二手房房龄不能超过20年或25年,有银行规定不能超过15年,更严格的要求不能超过10年,因此房龄过大,可能就贷不到**长年限了;此外土地使用年限也是影响贷款年限的重要因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就开始算起,土地使用年限正常应该为70年,但是一般二手房肯定达不到这个年限,土地使用年限过短也会影响房贷年限。

    全部3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按**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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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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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自己准备,无法申请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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