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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协议怎么写啊?

131****2401 | 2018-10-23 21:43:06

已有5个回答

  • 137****8973

    1、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4、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5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 年 月取得了位于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2、 自愿将该房屋赠与 个人。
    3、 必须对 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 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7
    其他:
    1、本遗嘱一式三份,由 、 、公证处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 (签字)
    见证人: (签字)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 (签字)同意按该遗嘱进行继承。
    (公证处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查看全文↓ 2018-10-23 21:43:48
  • 142****4999

    房屋房产遗嘱:

    1、如果是公证遗嘱:直接带上房产产权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到公证处去做公证就行了。

    2、如果是想写自书遗嘱:要写清立遗嘱人姓名上、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等其他情况、立遗嘱人精神正常、神智清楚等,还要写清房产座落位置、产权证书编号、由谁继承等,**后写清年月日,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

    3、如果是代书遗嘱或录音遗嘱:还应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见证人,并且见证人也要在遗嘱上签名或在录音中录音。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的规定: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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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查看全文↓ 2018-10-23 21:43:43
  • 133****1630

    参照格式
    放弃遗产继承协议、承诺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为被继承人李某某的子女,父母已逝,并未留下房产分配遗嘱,甲乙双方合法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兴仁县真武山办事处民主社区解西路工商银行宿舍楼,房产号为: ,上市证为: ,建筑面积 ㎡。
    二、为了便于对房产的管理使用,乙方确认放弃以上遗产的继承权,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人壹万五千元整(15000.00元),共计人民币肆万五千元整(45000.00元),作为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全部补偿。
    二、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放弃父母遗下房产的继承权利,今后无权干涉甲方对遗下房产的使用和出售。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凭证后,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履行完协议义务。
    四、双方对遗产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每人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查看全文↓ 2018-10-23 21:43:34
  • 151****6448

    去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明确房产由你继承。但公证以后也可能会改变,还是直接过户到你名下,或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归你,日后办理更名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0-23 21:43:28
  • 156****6121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就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并非所有房产协议都需要办理房产公证,必须办理公证的有: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如果这样情况的遗嘱当时没有公证,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的继承人或受益人也应该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过公证证明后,到相关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除此之外,无需公证便具法律效力,不过,不动产买卖等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物权效力,如不变更登记,则只能享有债权,而不能享有物权。

    至于房产协议的写法,要视那种类型而定。

    查看全文↓ 2018-10-23 21:43:23

相关问题

  • 我国《继承法》规定,书写的遗嘱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自书遗嘱,二是代书遗嘱。两种遗嘱有效的写法分别有如下要求:一、自书遗嘱  1.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2.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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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您单独写是没用的,还要去公证下才行

    全部69个回答>
  • 不公证也可以,但我建议为了以后不产生法律问题**好是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亲朋好友都可以邻居都可以),以表明这是你母亲真实意思的表示,不是你逼着写的(举例啊). **好是去公证.公证比较稳. 如你父亲不在,在去世的时候有没有遗嘱?如没有遗嘱,这套房子又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只是你父亲去世后没有分割遗产),那你母亲对这套房的权力不是完整的,你也有你的父亲那部分产权的继承权。如果你有兄弟姐妹也会有你父亲那一部分的继承权。 如有以上情况,就算你母亲给你写了遗嘱,她也只是把她那一部份房产给你。

    全部3个回答>
  • ①在房产医嘱上面需要有明确的标题,在标题的下方需要规定遗嘱人的基本情况,要注明候选人的信息,比如说候选人的性别,年龄,籍贯还有住址等等。②接下来就是写正文了,正文当中首先得有立遗嘱的理由,然后要写明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以及财产金额和财产所在地。同时需要注明遗嘱人对自己遗产的处理意见,要写清楚遗嘱的份数,在正文的最后面要明确的有具体的日期和立遗嘱的地点。③接下来最后一部分就是尾部,在一份遗嘱的尾部,需要有立遗嘱人的签字,同时还要有证人的签字。如果这份遗嘱是别人代写的,那么要有代收人的签名或者是盖章。如果一份遗嘱想要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选任的人员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选言的人员所设立的选言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思表达。

  •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小编在上文中对遗嘱的效力做了列举说明,现在大家应该知道该如何书写遗嘱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了吧。遗嘱一直以来都是大众关注的热点,但因遗嘱发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为您维护您的权益,您可以通过律师365网站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夺遗产。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