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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签订预购房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55****1740 | 2018-12-19 08:18:33

已有5个回答

  • 157****8741

    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查看全文↓ 2018-12-19 08:19:38
  • 158****8869

    建议你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查看全文↓ 2018-12-19 08:19:30
  • 131****1883

    没有法律效力的哪些房产转让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1) 买卖合同公证 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交易一方为境外人。根据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否则将无法交易
    (2) 委托公证 主要是指上家或下家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3) 赠与公证 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种赠与方式,即业主自愿将房屋赠与他人,并要求将房屋产权人姓名进行更改。赠与行为必须进行公证抵押中的房产能否办理转让手续?一般情况下,抵押中的房产不能办理转让手续,须先将原抵押登记办理转让手续。特殊情况下,如果银行同意放行办理转让手续,并提供放行单,则可办理转让手续,但必须在产权过户后补办原 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定金、订金、意向金在商品房交易(包括二手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和定金、意向金
    1、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的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若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着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订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意向金 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至少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就如你给朋友几百元钱,让他为给你代买一件物品,在他没有购买之前,你完全可以通知他你不买了,让他把钱还给你在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中,意向金转为定金的议价方式,已近逐渐转为行业惯例。意向金转定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价”,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意向金转为定金后 ,如果下家违约不买房,意向金将不能退还;如果上家违约不卖房,则按“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下家。但是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只对购房价格、房屋状况做了简要约定,那么,当上下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对付款时间、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过户登记等其他主要条款产生分歧,并导致买卖合同**终未能签订,上下家均不存在违约情况,交易的失败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即不存在违约情形,则应当解除意向金转为定金后的担保关系,即退还意向金。

    查看全文↓ 2018-12-19 08:19:24
  • 152****8215

    选房(同时签预购房协议)→交**(同时签商品房认购书)→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开发商收回了预购房协议及商品房认购书)→办理贷款(同时缴纳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

    说明

    (1)签了协议,交了定金之后,剩下的就是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了,一般市区的房子的合同都是网上打印版本,很多小区与开发商都是一样的,没有太多的差别,江北的房子是合同印刷本,全部手写的,在签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房子的面积,价格,进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等。

    (2)还要说一点就是店大欺客了,不出现霸王条款就好了,签订什么补充协议几乎是不可能的,再说了这个购房合同已经包括的大多数可能发生或者出现的问题。我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就觉得感觉会是很麻烦的事情,等自己真正的操作起来的时候发现,只要是按部就班的去做,协议,合同,贷款,进户。

    (3)由于期房在还未完全建好之前就开始销售,较现房而言,存在的风险较大。在期房买卖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关键的就是要重视合同。在签约前做好准备工作,在利益受损的时候,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期房购买的注意事项: 第一,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期房购买者**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大都因为资金不足,致使工程拖延。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

    (5)譬如其资金实力,其正在经营的项目在市场上的反映以及其大体的经营状况等。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的具体日期约定清楚,以及不能按时交房时开发商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12-19 08:19:18
  • 137****6494

    1.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购房者按约前往验收交接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逐项检验有关证明文件。当然,这些文件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一般来说,房屋交付时,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出示《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书》、《入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合同约定产权交房时,还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大产证”。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趋势,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2.验收房屋质量,
    验收前可向开发商索阅《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没有裂缝**好,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危险隐患,对这类房屋,购买者一定不能抱侥幸心理。
    第二、检查墙面、地面是否光洁、平整等问题;对于已做过粗装修交房的居室,检查墙面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显的起伏;地面应光洁,不能起砂。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若石灰没有经过足够的时间熟化或水泥中所渗的泥沙过多或搅拌不均,用铁器敲打“爆点”时,就会发现大面积的疏松、脱落等质量问题。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公共供水是否正常,水质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经过特殊净化处理(如果售房合同有承诺),是否24小时供应热水(如果事前有书面承诺)。多层住宅不宜采用水箱供水方式,而应采用地压式供水。高层住宅的钢筋混凝土水箱内壁应铺白瓷砖。
    公共供电是否正常,有无双路供电,是否会出现限电时间,电压是否稳定,电表系统工作是否正常,电表有无超数。
    供气的种类(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和方式(管道、罐装),供气容量大小,管道、计量是否正常,气表有无抄数记录。
    上水、下水管道、门阀材质如何,大小开关是否正常;卫生间、厨房上、下水是否通畅;用电线路是否合理、安全、方便,开关、灯座、插座是否正常通电,灯具安装是否牢靠,能否正常使用。
    电话线、电脑网络线、闭路电视线、卫星天线是否到户,接插口是否预留,分布是否合理,每套有无对讲设备。
    第四、检查厨房、卫生间渗漏、排水、通风等问题;卫生间面积、尺寸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卫生设备的品牌、规格、件数是否与合同相符;上水、排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裂痕、渗水现象;地面是否防滑;开窗的通风采光效果如何,如无窗,是否有排气扇;是否有装修,如无装修,各种管线是否排放到位,便于装修。
    厨房的面积、尺寸是否与合同相符,装修标准是否与合同相符,地面是否防滑,墙身有无1.5米以上的瓷砖,灶台高度是否合适,灶具安全性如何,脱排油烟机效果如何,热水器品牌、规格是否达到约定标准,管道线路是否通畅,整个厨房是否具备清洗、烹调、储藏等基本功能。如果没有装修,是否把各种管道、线路、插口位置预留好。
    第五、检查房屋的平面布局和高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房间的面积、跨度、长宽是否合理;卧室、起居室、门厅、厨房、卫生间、储藏间布局是否合理。住宅层高较理想的高度应在2.8米-3.2米之间。层高过低就会给人压抑感,通风、采光也受影响;层高过高固然舒适,但建设成本和土地成本都高,房价也会相应提高。
    第六、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3.检验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差异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面积购房者单靠自身力量要测量、计算公(共)用建筑面积及本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是相当困难的,但可以测算本套套内建筑面积。您要让开发商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如果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或开发商出示的测绘报告显示的面积出入过大,应向测绘机构问明原因或要求复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的,应按合同约定办法处理。
    一般合同规定,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2%(±3%)时,房价款保持不变;超过±2%(±3%)但不超过某个百分点(如5%)时,双方按房价结算,当实际误差超过某个百分比时,买家有权终止协议,可以退房。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超过面积”的含义,以防止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当时开发商的合同分别考虑,对某些模棱两可的条款尽量在合同中设定明确的说法。
    4.检验合同约定的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配套设施除了室内部分,还包括小区的同期建设、同期交房、车库、会所、绿化、景观园林等是否符合承诺,公共部分如大堂、楼道、墙、地、顶的装修是否符合承诺,邮箱、电梯、周界报警系统是否配备等。检验配套设施时除按合同所载的条文外,所有开发商前期的宣传资料都视为合同的附件。
    在您查看了房屋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总之,在房屋的验收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根据合同上的约定,明确每一项条款是否符合,如果发现有不对的地方,要及时反馈给开发商,要求开发商相应做出修补或赔偿。

    查看全文↓ 2018-12-19 08:19:11

相关问题

  •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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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 查证:  **主要的应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坐落位置、楼号、单元号、房号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如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以及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二)面积的确定与差异的处理:  应当明确合同中认定的面积是出卖人暂测面积,还是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对于预售商品房来说,一般都是暂测面积)。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房屋的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即产权证上登记面积)为准,只有这一面积数值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由于房屋的墙皮厚薄、测量误差、设计更改等原因,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现象客观存在且相当普遍。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详尽地约定面积差异处理的方法。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应当明确合同中选择的是哪种计价面积,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还是按套计价等。通常是采用建筑面积计价,这时还要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用)分摊面积是多少。  (四)付款方式的选择:  在合同中应予明确付款方式和交付时间,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出卖人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可以拒付。  (五)物业维修资金的交纳:  物业维修资金是房屋维修的专项资金,此项资金应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交纳方式,如果委托出卖人代为交纳的,应约定维修资金缴纳凭证领取日期。  (六)装修质量要求:  要详细地把装修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  (七)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规划、设计中途变更情况,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查看合同中可能出现的规划、设计变更事项,并进行详细约定。  (八)保修责任:  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商品住宅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出卖人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难免会发生争议,因此消费者一定要与出卖人约定好争议解决途径和方式。  (十)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必须要求出卖人承诺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具体时间,明确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的方式(由出卖人代办或自行办理)以及迟办的违约责任。  (十一)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出卖人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所有空白处划线;双方另有约定的,在每句话末了盖章或者划线。  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好对该合同进行复印备份,并由出卖人或代理人签名确认,直至该合同由出卖人到房管部门备案,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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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清楚房产证的姓名和身份证姓名一致(正规房地产中介都会帮你在网上查房产证是否真实)2.成交价格及双方要承担的费用(都会在合同里注明的.可以要求中介介绍清楚)3.注意合同中提现出/做公证/做银行按揭/及双方违约时间.4.是否带租约,如果带租约的话,需要确定租客是否解除.要是租客要续租就确定(过户后业主收到钱)交给新业主重新签租约.5.交房时间.业主收齐全款的时间 6.如果带家私电器,登记好家私电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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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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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一)辨别文字游戏,以免开发商推脱责任。例如,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比例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有约定不超过某个比例,这样违约过了一定时间实际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了。(二)警惕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转嫁风险。例如合同里对延期交付作了规定,但补充协议里开发商约定遇到异常困难不能按时交付不属于违约,这种异常困难是什么,容易扯皮。(三)注意优先效力,避免纠纷。仔细看补充协议的效力,防止开发商约定合同效力优先,那么有利于购房者的补充协议就形同虚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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