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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买房后多长时间可以提取公积金?

137****9626 | 2019-04-09 23:32:26

已有5个回答

  • 153****7932

    商贷还款一个月后,一次性都可以取出来,以后每年可以提两次,但每次提款的数额不超过还款额。

    查看全文↓ 2019-04-09 23:33:23
  • 155****1054

    1、你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房款的当月,开始还第一笔款项。

    例如,你申请的贷款在3月房款,那么3月底之前就要开始还第一期贷款了。

    2、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自你取得房产证之后,一年内都可以支取。

    期房保障性住房,没有房产证的,凭购房合同和**款发票、贷款合同等材料的原件来支取公积金余额。

    3、你支取公积金余额时,可以要求公积金中心按期将你账户内的余额转至你的银行公积金联名卡内。

    一般分为月转、季转、半年转等等。

    转移到公积金联名卡的钱可以支取用来还贷。

    4、你父亲可以凭你的购房材料,户籍证明(证明你们的亲属关系),提取公积金帮你还贷。

    父母提取公积金为子女还贷是法律许可的,不必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添加父母的名字。

    查看全文↓ 2019-04-09 23:33:19
  • 148****7274

    按揭贷款买房后,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每隔半年以上就可以提取一次。
    根据有关规定,装修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装修不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4-09 23:33:14
  • 135****6002

    公积金能每月用来还贷款
    以下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几种方式:
    (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2.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当月不进行逐月提取还贷,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扣款。但已签订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3.关于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职工也可主动提出终止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
      4.关于受理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可以跨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职工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在贷款地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若要增加或减少申请人以及逐月提取还贷终止的,职工也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
    (二)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是指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原来的规定是职工可以自备现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转账方式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二是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在1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即使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之和超过1万元,也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三是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3.关于提取额度。
      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不得少于1万元。也就是说,每个申请人、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的金额应在1万元以上(含还贷本息)。
      4.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
      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是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额。
      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小于剩余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申请人应自筹资金到贷款经办银行当场还清。
      3.关于受理地点。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当同一笔贷款涉及不同分支机构提取的,可统一到贷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不一定要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提取还贷手续。
    (四)按年提取还商贷
      按年提取还商贷,是指在本市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满足相关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1.关于申请对象。
      《规定》扩大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范围,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买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贷款本息。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二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三是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套继续还贷。
      3.关于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上一个月应还住房贷款本息额的12倍。
      借款人申请提取的前一个月提前部分还款的,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无法确切反映处上月应还款金额,可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合同金额和还款月数测算借款人的月应还款额。也可由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确定其月应还款额。具体可见《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类业务相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常公积金[2010]34号)。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于2004年1月1日以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时借款人必须到场,当面授权“中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人配偶和其他产权人申请的,需与借款人同时办理。
    (五)贷款还清后提取
      贷款还清后提取,是指职工已还清“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规定》增加了“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提取的情形。
      1.关于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已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申请人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3.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查看全文↓ 2019-04-09 23:33:00
  • 134****7913

    是可以的,员工购房是满足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可以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的。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4-09 23:32:49

相关问题

  • 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1.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要想再用公积金做房贷,需要连续缴满12个月,也就是满一年以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了,房贷利息是不受影响的,5年以上是4.5%要比银行贷款低很多,您的贷款**高额度是由您的公积金月交额、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您的年龄有关的,有一个专门计算的公式,具体的计算方式不记得了,不过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办公室去详细咨询一下。

    全部3个回答>
  • 偿还贷款期限内,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当你还款期限满12个月之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了。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按期偿还贷款的凭证。

  • 封存3年后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停发证明、未重新就业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

  • 一、按揭买房的话,银行/公积金已经放款,并取得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购房发票,二手房需完税证,在贷款期间提取。全款买房的话,取得上述资料,在付款后两年内提取。二、以下这三种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前公积金的:1、贷款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2、一次性付款购房: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3、离职:如果离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可以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办理转移程序: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提供对方账号、单位全称、承办银行全称及转移人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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